对于我的辩解,刘金山和他的家人当然不会服气,花大价钱请律师告我,我非常乐意奉陪,同样也花钱请律师应诉,我要让他人财两空!
刘金山的事情,有律师去打理,而我除了拿钱外,几乎没有半点影响,照样天天做生意赚钱,搂着美人睡觉,跟兄弟纵情豪饮。
不用说,无论官司输赢,刘金山这辈子都完了,我也算为大牛哥报了大仇。
当然,还有放高利的那个辉老二,是他直接下令把大牛哥砍死的,所以他必须得死!
华夏是法制国家,人命关天,哪怕对方罪大恶极,足以死一百次一千次,但任何人都无权私自结束他的生命。
这个道理我非常明白,但辉老二必须得偿命,这也是天经地仪的事情。
有钱好办事,我很快就查到,辉老二最近喜欢上一个唱歌的小姐,那女的虽然身子不干净,但长得很漂亮,跟某个当红的女明星非常像,听说很多富人都喜欢点她唱歌,然后带出去开房。
那个唱歌小姐自称是某艺术学校毕业的高材生,有个艺名叫宁婉儿。听这名字还真有些艺术的味道,只不过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卖肉的女人,只要你肯花钱,随时可以上她。
不过,宁婉儿的价钱不菲,一炮要三千,包夜是八千,这在马城绝对是高消费,在小姐这个行业中也绝对是顶级价码。
杀辉老二是大事,不能草率,否则会把自己套进去。
我打听到宁婉儿常去的驻唱的蓝月亮酒吧,于是这天晚上八点左右,独自一人过去了。
哥们儿现在有钱了,再不是以前的土包子,随便打扮一下,身上全是名牌,一件衣服就是好几千,这在当时算很牛叉的了。
酒吧混的这帮小青年,别的本事没有,但认名牌的本能比谁都厉害,无论是衣服鞋子还是裤子,甚至是袜子内裤,只要是牌子货,他们都能一眼认出,并以此把人划分成各个等级。
走进蓝月亮酒吧,立即有一位漂亮的酒小姐过来了,笑盈盈地问我喝什么酒,我说随便。这位酒小姐还真狠,给我来了瓶两千多的红酒。
我没有喝红酒的习惯,感觉口味太淡了,让她换了瓶白的,价格也是两千多,四两装的那种,上面写着外国字母,我一个都看不懂。
尝了口酒,感觉还行,比平时在老贺夜市摊上喝的酒要好。
一身名牌,又喝着二千多的酒,马上有两个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凑了过来。
左边身材高挑的女孩道:“老板,一个人喝酒多闷啊,我们姐妹陪你吧。”
我笑了笑道:“好啊,你们喝什么,尽管点。”
两个女孩点了两瓶八百多的红酒,我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直接拿出皮包,从里面掏出厚厚一叠大钞,都不用数,直接抽了一小叠出去,多的算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