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诗人的错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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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觉得诗歌跟爱情一样,就是偶然发生的事情。那一瞬间,触了电,就有了一个词、一句话、一个灵感。诗是有神性的,正常人也有天才和疯子的闪现,那是遇上了爱情;文人如果冒出天才和疯子的情绪,就用诗歌记录情感。

但唐朝不一样,有许多的人把写诗当成职业,几乎每天都在创作或走在创作的路上。这是什么情况?排除粗制滥造的东西外,那些屡出精品的诗人,难道整天都处于疯疯颠颠的状态?这种人要么有巨大的破坏性被人消灭,要么被自己的敏感折磨到早死,是不可能以正常状态生存于世的。那么,只有另一种可能,这些人都是天才。或者降而求其次,平时是人才,但偶尔发些疯。要不然,无法解释全唐诗上万首,它们产生的来源。

偶然发生的诗歌产生了偶然出名的诗人,这不奇怪。张若虚,那个写《春江花月夜》的人,估计还有其他职业,写诗是业余爱好,偶尔发疯,写了这首千古绝唱,就成了一名伟大的诗人,这种情况在今天看来,是正常的。

也有天才中发疯频率比较高的人,比如李白。他有可能是故意装疯,一是为了逼出自己的灵感,二是为了给自己的诗歌找出一个庸俗的理由,以适应大众给他的人设。他装疯的道具是酒:“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是在唐朝在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皇帝的艺术家气质,才有李白这种装疯的人的存在。那么,他为什么装疯呢?

透露一个小秘密,当代极极小众作家孙甘露说过:一个读书人如果不能弄得一官半职,难免要舞文弄墨一番。

李白本来到长安求职,是要当官的,而且决心要当大官,以施展平生志愿。谁知道,皇帝不欣赏他的政治,只欣赏他的艺术,所以,就有点不得志,就爱喝点酒,有时装点疯,属于消极反抗、自找解脱的意思。这就像足球运动员,点球没踢进,假装脚抽筋;禁区搞假摔,回头怪裁判。

你不答应我要求,我就故意不配合。对小孩子来说这是撒娇,当然对伟大人物来说不敢这样侮辱,只能说李白有点小调皮。

我猜想,李白大概是这样估计的:爱哭的孩子有糖吃。结果,他失策了,皇帝并没有给他糖,封他官。他当了几天京城娱乐明星后,就在宫廷过气了。也难怪,人家玄宗根本没把你当孩子看待,你乱折腾没用。李白这就尴尬了,喝酒这个道具不能丢,丢了就有欺君的嫌疑,又不能成为待业青年,于是就以写诗为职业了。喝酒继续,寻找发疯的感觉,为诗歌找点灵感,久而久之,喝酒成了习惯,这就是他在江湖上的LOGO,或者叫做差异化卖点。

李白的人生对他本人来说是失败的,但对我们后人来说又是成功的,一个职业诗人完成了他的初心,成仙,成了后人口中的“诗仙”。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在佛教中,这种境界,《愣严经》有记载:飞行仙。

杜甫显然不同,他更多的是正常人。不管从历史记载还是从诗歌自述中,没有他疯过的记录。他最疯狂的记录是这句:“漫卷诗书喜欲狂”,欲狂,也是没有真狂的意思。那么,他就是天才吗?也还不一定。他早年在长安,最多算个县处级干部,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的才能。早期也不因诗歌著名,没有出人头地。那时的杜甫,最多算个人才。你想想,按我的推理,如果不是疯子,那得是天才,才能以写诗为职业。所以,他的爆发是后期的事。

时代造就了他的天才,素材造就了他的诗歌。

一个有诗歌创作经验或者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奇怪的灵感写出奇怪的句子,那么得有奇怪的事实写出奇怪的故事,反正,不雷人,不成佳作。

杜甫就生长在这个奇怪的时代。他刚出道时,正值大唐盛世,虽然没享受过富贵,但也见证过荣华。他虽然官不大,但也算能够挤进娱乐粉丝圈,收集了够多明星的签名照片,甚至留下了电话号码或QQ群。要说,经历是最好的老师,这不假。与高手混久了,自己也成了高手,这话极其适用于杜甫。他与李白见过面,并且进行过长谈,估计是小杜对酒席买的单,这也正常,顶级明星来吃饭,是给你面子。按今天的行情,你请明星喝酒,还得倒找他钱。当时还比较朴实,没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况且,当时杜甫也没多少钱。

前面说了李龟年等人,杜甫也是接触过的,这些艺术巨匠的风采和作派,自然转化了杜甫的气质,他早年在长安,得到了顶级的艺术熏染。

当然,素质是素质,效果是效果。能把才能变现,是你的幸运,是时代造就的。

他碰上了安史之乱,长安繁华散尽、朝廷人设崩塌,小杜随如蚁人群,挤入了逃难的大军。极度的贫困和漂泊,造成极度的痛苦,痛苦出诗人。

他的诗歌胜在素材。当时的社会巨大的变迁,就是他最好的素材,千载难逢,他成了千载难逢的诗人。他只需要忠实记录现状、忠实记录感情,就够了。他用诗记录历史,记录自己亲自体验过的巨大落差的人生,这就够了。

我们知道,对比是所有艺术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杜甫的人生就是巨大落差的对比,杜甫觉得时代在开玩笑,当时的人民活得就像一个笑话。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鸟都和人的感情共鸣,这是什么人,圣人。所以叫他诗圣,这不夸张。

当时还有一些怪人,特别的不老实,也算是艺术夸张的奇葩,白居易就算是其中之一。

他本来是个高大上的人,他本来是个人生赢家。他年轻时就以“离离原上草”出名,出道就一炮而红。当官入门也快,他们那一批中进士的,他最年轻。踏马长安,题诗雁塔,这是多么风光的事。就好比四年一次的高考,记住,是四年才有一次,他是文科省状元,按年龄,他进入最顶级的少年班,未来不可限量。

事实证明,他后来确实也没让人失望,当到国务院副总理的级别。生活极其奢华,这也难怪,级别高了,待遇自然不同。他家养了著名的歌星(私人收藏)叫念奴,后来有文人见过这个美女,被其歌喉所震撼,写了念奴娇的歌词,成了著名的词牌名。他家还养了著名的西域舞蹈家(私人收藏,外国人,有没有绿卡不知道,当然办起来也不难,人家是副总理嘛)菩萨蛮,情况跟前面歌星一样,成了文人意淫的对象,著名词牌名。私养两大明星,是何等的嚣张!

当时有个副部级干部叫刘禹锡,就是写《陋室铭》那个,当时估计并没有好穷,毕竟副部级待遇也是很高的。写《陋室铭》时,估计是他受免职处分过后的事。他多次邀请白居易到自己家喝酒,白居易没去。这也好理解:第一,白居易,作为上级,事情繁忙,没空。第二,白居易家的饭菜好,估计刘禹锡家的伙食就那样,没兴趣。多次邀请未果,刘禹锡为了拉近领导关系,兵行险着,用了激将法这一招。成功就成功,不成功打算永远失败。他给白居易发短信:“户大嫌酒甜,才高笑小诗。”

啥意思?两层意思:第一,你白副总理是大户人家,估计嫌我副部长家的酒太甜了,不好喝,不愿意来。这得解释一下,唐朝人喝酒是酿造酒,那时中国还没发明蒸馏酒,度数比较低。再说通俗点,唐朝人喝的酒是今天的米酒,也就是四川人叫的甜酒,酒精度数越低,酒越甜。最高度数也许到达了今天黄酒的程度,不能用甜来形容了。只要是酒鬼,都明白度数越高越好的道理。甜酒来待客,肯定不如黄酒的档次高,当然档次越高越贵,刘禹锡估计买不起。第二,你白副总理是少年天才,嫌弃我小刘诗写得一般,没瞧上我。这两点说得比较严重,关系人品问题。

激将法成功,白居易来了,喝了酒,谈了诗,刘禹锡胜。

为什么说白居易怪呢?诗歌与人生太过背离。本来一个高大上的人,承担着振兴中华的重任,偏偏在诗歌中要表达普通百姓的日常,这恰恰是他最不熟悉的生活。如果有人要教训你:生活是艺术的源泉,我要跳起来打断你:白居易就不这样,他也很艺术。本来一个学问高深的天才,非要用最平实的语言,企图让自己的诗歌让老太太都听得懂。这就不对了,你的粉丝群本来在文人圈子,你非要扩大受众范围,渗透到家庭主妇大爷大妈,你这样搞,别的娱乐明星还吃不吃饭?

即便后来被贬为江州军分区司令员,也算是正师级干部,也不忘在路上找个歌女弹琵琶娱乐一下,写下个《琵琶行》,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致死都要娱乐的行为。

从他爱找歌女舞女的习惯来看,他应该是对爱情不太专一的人,他偏偏写个爱情长诗《长恨歌》,把玄宗乱伦的故事,硬生生写成了可歌可泣的爱情。

更怪的是他的晚年。这个纵情声色的人,到晚年得到了长寿,这不符合道德啊?不是说色是刮骨钢刀吗?怎么他活了这么久?他还成了一名优秀的佛教徒,号称乐天居士,关于他与禅师的对话,还进入了禅宗公案,够强大。难道他以前犯的错误就一笔勾销了?

结论:你不能够超越因果、游戏人生,在于你不够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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