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席莫宇每天都过得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在整理别墅里,叶时欢随身物件的时候,席莫宇在一堆旧衣服里,发现了两双婴儿用的小手套和小脚套。
一双,是粉色,还有一双,是蓝色。
他颤抖的双手,慢慢捧起那对看上去,并不是特别精致的手脚套。
从粗粝的毛线和笨拙的针织手法上来看,应该是叶时欢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闲来无事,给未来的孩子,准备的衣衫。
她曾经那么满怀期待的等待着自己的孩子,降临到这个人世间,却没有想到,所有的事情,被自己的误会,全部搅乱。
慢慢把那对手脚套和叶时欢留在家里的白血病诊断书放在一起,那里面还有叶时欢为数不多的一些日常服装。
一个硕大的透明塑料整理箱,竟是连一半都没有放满。
这个女人,在他的身边,待了两年,没有让自己为她买过一件衣服,没有花过他的一分钱,小心翼翼地守在他的身边,只为了,可以安安静静地爱着他,如此,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席莫宇不由伸出手,一把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胸口。
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的生疼,好像瞬间,就要喘不过气来一般。
“咚咚咚。”
正在这个时候,叶时欢的房门被敲开。
心头一怔,席莫宇和那些仆人交代过。
自己在叶时欢房间里的时候,不允许任何人过来打扰。
既然有人敢敲自己的门,那便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只要重要的事情,才值得他们冒险。
如此,席莫宇便朝门口高声喊道。
“进来。”
“席总。”
门口的男人,看到满地零落的物品,不由微微一怔。
席莫宇每天从公司下班回来,就要钻到叶时欢的房间里,没人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也没人知道叶时欢的房间里,长什么样。
就是连佣人,都不允许被进来打扫房间。
原来,席莫宇把他满腔的思念,都倾注在了面前的这些叶时欢的“遗物”上。
“你最好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席莫宇低沉的声音,再次从嗓音里慢慢扬起。
言下之意,要是待会,他要汇报的事情,不够重要的话,席莫宇绝对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由倒吸一口气,男人心里微微一颤。
好在自己的确是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向席莫宇汇报。
“席总,叶时欢小姐的踪迹,找到了。”
“什么?”
闻言,瞬间,席莫宇手里,那个整理箱的盖子,顷刻间掉落在愣愣地上,整个人愣住在那里,缓了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
“你说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三步并作两步,席莫宇快步走到男人面前。
“你再说一遍!”
“叶……叶时欢小姐……的踪迹……找到了……”
“在哪里!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