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通忙活,就到了中午。
李金凤和陆建国还没买锅碗瓢盆炉灶啥的,也不能留陆明芳和郭颂吃饭。
但是就这么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也不礼貌,所以干脆提议去外面国营饭店吃。
李金凤坐了七八天火车,这七八天,都没有洗澡。
大冬天的,汗倒是没出,可这么多天,换做谁也受不了。
好在,陆建国借的那壶开水,只用了一半,加上她空间里,还有些热水。
拿着两个搪瓷盆,去四合院里的公共浴室,洗了个简单的澡,换了这一身的衣服。
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如今已经到了江北省城,比李金凤长得好看的姑娘,相信也有不少。
她就没往脸上涂那些让肤色变黑的化妆品了,白皙的皮肤显露无疑。
一件碎花棉袄,一条黑色的棉裤,脚下一双黑色的真皮皮鞋,脖子上围一条大红色的毛线料子的围巾。
这打扮,算不得有多合适,可光靠李金凤那张脸,硬生生的将这不咋样的搭配,给穿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大约是长得好看的人,穿啥都好吧,就是陆明芳这个永远走在时尚前沿的女人,盯着李金凤看了好几眼,竟然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当然,满意的是李金凤那张精致又好看的脸。
李金凤的打扮,完完全全没问题。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普遍这么穿。
她冲李金凤道:“金凤,我那儿还有一件墨绿色的皮草,你下回去我那儿,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