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这般,陆隽辰和时卿这对小夫妻在木途镇生活了有十天。
这段日子,于时卿来说,应该是过得最轻松自在的日子。
每天,她都能睡到自然醒,睡醒了就能吃美食,能在在小桥流水之间闲逛,带上一个小可爱,在充满烟火气的美食街上进进出出,或是在书香扑鼻的书廊上看书。
要是陆隽辰有空,就会带她到附近的景点打打卡。
那日,她在美食街救了两条人命,她医术高超的名声就传了开去,邻家大妈大婶会在她闲暇的时候,笑着请她给自己看看脉,或是把自己的健康报告拿出来让她解读解读……
有个小孩常咳嗽,她给开了几副中药,吃了两天就好了。
有个老太肩膀疼,她给针了一下,推拿了一番,舒服了。
有个孕妇一直孕吐,她帮着调整了一下饮食菜单,吃得下饭了。
十天时间,时卿和这里的左邻右舍全打成了一片,成了他们的医学百科全书……
时卿的心情,一天比一天好,笑容张扬灿烂,衣品时而俏皮,时而淑女,时而学生气,每天都活着春光灿烂的……她爱上了这里悠哉游哉。
整个人很放松,也很轻松。
*
这段日子,对于陆隽辰来说,也是无比轻松惬意的。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从小到大,从来没这般放纵地度过假过:
只用一小半时间拿来处理公司方面亟待解决的事,而用大半时间拿来和老婆大人,以及干女儿,吃吃喝喝,玩玩逛逛,笑笑闹闹。
日子过得很不正经。
日子却又过得从未有过的有滋有味。
陆隽辰很喜欢这种小日子。
他每天都能在时卿身上找出一些小习惯,每天都能多了解她一些。
比如:她喜欢打理头发,洗头发时护发素要用两遍。
比如:她喜欢骑自行车,喜欢他骑着自行车追她,她会笑得特别爽朗。
比如:她很喜欢小猫,可对猫毛过敏。
比如:她爱熬夜追剧,没意思的偶像剧,能让她又哭又笑。
……
她不是之前他所认得的那个冷静理智的时卿,她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爱玩爱闹的小可爱。
这样的小可爱,比之前的她,更招人喜欢。
陆隽辰觉得,自己对这个女孩子的喜欢,一天比一天多一点——了解的越多,他喜欢的就越多,就越想保护她。
是的,他想守着她这样一种纯萃的、单纯的本性。
书廊混战事件过去第十天,本地首富曹志伟行贿漏税的事,被爆光,抓了进去,将罚款上亿,还会坐牢,成了当地一大新闻。
他让人的干。
可谁也不会知道,致令曹志伟落马的元凶是:曹晶晶。
曹晶晶找时卿麻烦这码事,当事人早忘了,但陆隽辰没忘。
一直在本地仗着父母宠爱而肆无忌惮耍横的曹晶晶,一夜之间成为了最落魄的人,恐怕连看病也会成为一大问题。
陆隽辰就是这样一个人,狠起来,能让人无声无息从云端跌入尘埃——只要是他想护的人,谁都别想动了,一旦动了,后果自负。
但这件事,时卿不必知道。
此生,他会默默护她,谁也别想欺负她。
书廊混战事件过去第十一天,又发生了一件事,让陆隽辰意识到自己对时卿的占有欲,已经前所未有的强烈。
这天下午,时卿去了书廊,遇上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孩。
那男孩手捧一束鲜花,拦住了她的去路,一脸爱慕地表白道:
“小姐姐,那日书廊打架,我有看到你救人,超厉害的,我很喜欢很喜欢你,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这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长得白白净净的,害羞的样子显得很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