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劫岁币?
归信军营,一片欢腾,归信军正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好不快活。
训练结束,达到了目的,吴骥下令,让大家好好的吃上一顿,好好的痛饮一番,以此来庆贺这次不错的演武。
演练虽然结束了,可是,归信军将士们的心情却仍是激动不已,远远没有平静下来,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大声说话,发泄他们的激动心情。
“哼哼!”李明初把酒碗放下,先来一串得意的哼哼声,这才扯着嗓子,大吼起来:“快活!快活!这才叫快活!快活死我了!”
“哈哈!”一片畅笑声响起来,商元指着李明初,取笑道:“李明初,瞧你这样儿,比起你当初下崽子还要快活啊!”
“废话!就是下十个崽子,也没有今日这般快活的!”李明初猛点头,大声道:“想当初,我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下不了崽子,急得我都快绝望了,准备杀官造反去。没成想,却是杀到吴都指挥了,呵呵!幸好吴都指挥大人大量,不与我计较不说,还帮我解决了难题,我才能下个小崽子。那时节,我心情之快活,难以言喻,以为那是我这辈子最为快活的时刻了。”
端起酒碗,猛的喝干,接着道:“哪里想得到,今日的快活远胜下崽子。你们都知晓的,辽狗长着四条腿,来去如风,进攻的时候,打得我们无还手之力。撤退的时候,比兔子跑得还要快,而我们,两条腿哪里追得上四条腿,只能望着辽狗逃跑的方向开骂。”
“骂,能骂死辽狗么?不能!得打!”商元接过话头,大声往下说,道:“如今,我们也长了四打腿,若是再遇到辽狗逃跑,我们一定追得辽狗鸡飞狗跳,恨他娘没给他生八条腿。我们也是来去如风了!”
今天演武,最让将士们欢喜的,并不是有霹雳弹,并不是陌刀犀利无匹,而是他们人人有马骑,可以对敌人进行追击。
在上百年的宋辽战争中,辽军一直压着宋朝打,虽然辽国大占上风,宋朝并非没有胜仗。可是,尽管有胜仗,那又能如何呢?宋军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打败了辽军,却是不能追击,不能扩大战果,不能给辽军最沉重的一击,因为缺少骑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辽军从容退走,那是何等的郁闷。
如今的归信军,都有了战马,都会骑射,不在辽军之下。也就意味着,在他们最弱的环节已经弥补好了,从此,不会再重复以前的旧事了。
打造骑兵,来去如风,与辽军处在同一水平上,这是宋朝努力百年的目标,却是没有几人做到,吴骥做到了,归信军做到了,谁能不欢喜呢?
“嘿嘿!”李明初接着道:“今儿是快活,可是,也让人遗憾!你们想啊,我们这么厉害,长了四条腿,只能是一场演武,却不能杀辽狗,让人着急啊!”
“着啊!”商元马上就附和了,道:“甚是!甚是!吴都指挥也真是的,也不弄点儿辽狗给我们杀杀!我们憋了几个月的劲,却不能杀敌,着实让人惋惜。”
归信军的战力惊人,若是再遇到辽军,一定能杀得辽军落花流水。可是,却没有辽军可杀,还真是让人不爽。
“虽说边关之地,辽狗众多,迟早要打的!可是,一想到杀辽狗,我就心里发痒,迟打不如早打!”李明初很是期待,道:“不知道何时才能与辽狗干上?”
如他这般想的人很多,可以说,每个归信军都在如此想,吃肉喝酒之际,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事了。
特别是那些新兵,更是个个红光满面,恨不得立时杀到辽国去。去岁一战,归信军收获极丰,象李明初这些老兵,由当初的穷得没裤子穿,到眼下都成乡下土财主了,那是何等的让人艳慕?若是能打个大胜仗,这些新兵的日子就会过得更好,谁不想?
对这事,不仅李明初他们觉得可惜,就是郑太、皇甫嵩、齐大保也很惋惜。吴骥的房间里,吴骥正与郑太、皇甫嵩、齐大保三人痛饮。
“今儿真是让人欢喜!”郑太笑呵呵的,狠狠对付着一只鸡腿:“我已经再三颂扬过了,还是想再颂扬,多颂扬几次,我们归信军真的了得!了得!”
这种颂扬的话,他都不知道说过多少回了,用了很多种不同的方式来赞扬。可是,再次言来,他仍是兴高采烈,欢喜无已。
“我们的打法,几乎就是前朝打法的重现,进行了一些改进。”皇甫嵩吃着肉,喝了一口酒,慢条斯理:“吴都指挥改进了强弩,我们的破虏弓很有力道,远非前朝的强弩所能比,杀伤力大了很多。再说了,我们有了霹雳弹,这威力就大得太多了。若是辽狗敢来,我们一定会杀得辽狗人仰马翻,哭爹叫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