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酒馆里的佣兵()
“嗨,吴,你好像很久没来了。”吴松刚进门,莫伦酒馆酒保科威尔大叔热情的与吴松打了个招呼。
“是有些日子没来了,出去完成了一个任务。”吴松笑了笑,他对这个断了一只胳膊,爱喝酒,爱拍女孩子屁股的猥琐大叔印象还算是不错。
“能回来就好。”科威尔亲热的拍着吴松的肩膀点点头,对于一个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祝福了。他掏出根烟,点上后递给吴松问道,“想吃点什么,今天有莎莎在,你有口福了。”
“那就老样子吧。”吴松科威尔的烟笑了笑,走到酒馆角落坐下,安静的注视着这个喧闹的世界,仿佛自己仅仅是一个过客而已。
吴松口中的老样子其实不过三样而已,一只熏鸡一盘牛肉,还有一杯草莓酒,这几样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对于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很奢侈的晚餐了。
明天也许自己将死在荒野,因此今天必须对自己好一点。这是吴松一直默默告诫自己的一句话,几个月生死之间的磨练,让他对死亡的恐惧已经渐渐淡漠了,吴松不怕死,却很珍惜活着的时光,只要有可能,他会努力的让自己吃的好一点儿,活的滋润一些。
吴松不喜欢喝酒,之所以要草莓酒是因为莫伦酒馆除了酒没有其他的饮料,而草莓酒则是度数最低的一种,不过吴松很喜欢吃肉,这家伙不算太高也不胖,但一个人却能轻松的干掉一整只鸡和和足有两斤重的一大盘牛肉。
来莫伦酒馆喝酒的人多,吃饭的人却很少,因此吴松要的东西很快被端了上来,吴松拿起刀叉熟练的将熏鸡分尸,将整块的牛肉切成小片,细细的品尝着这属于他自己的美味。
太阳落山,夜晚的莫伦酒馆热闹了起来,很多冒险者白天干活儿,晚上就会跑到酒馆喝一杯,冒险者们聚在一起,仅仅是喝酒的话似乎有些无聊,这个时候冒险者们会自发的聚到一起组织一些助兴节目,掰手腕似乎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还有没有人敢上来比试的了,你们米尔镇的冒险者都是废物么,难道就没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站出来么?”在举行掰手腕比试的那张桌子旁,一个身穿黑色皮甲,身材消瘦面部有些惨白的男人发出尖锐的声音叫嚣着,他身旁站着几个衣着和他差不多的人,其中一个壮汉个头在两米五开外,站在人群中比其他人都高出一大截,就如同鹤立鸡群一般扎眼,正是这个家伙连续掰折了五个冒险者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