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明争暗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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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句话在恭亲王听来,还算比较入耳,他瞅了一眼,看到说话的是翰林院编修张佩纶。

想到清流们当中还算有几个脑子清醒的人,恭亲王的心情变得稍微好了一点。

恭亲王从清流们身上收回了目光,他转过头,望向外国公使团的坐席。

果然不出他所料,意大利公使的席位,是空着的。

今天到场的,是英、法、美、俄、普、奥及荷兰、比利时和日本公使,他们在得到了总理衙门的通知之后,早早的便赶来了。此时他们都坐在椅子上,一个个神情悠然的闲谈着,似乎对今天要处决的是欧洲人并没有感到丝毫的不安。令在场的外国记者们大感吃惊。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中国被迫签订《北京条约》之后,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西方列强的理由是,诸如中国,埃及,日本,摩洛哥,伊朗,泰国和土耳其这些所谓“未开化”的国家,没有能力作出公正审判,因而必须采取强压的方法保护侨民单方面的治外法权。因此西方的领事被授予处理所有与本国公民有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权利,即领事裁判权。这类治外法权其实是一种对所在国主权的严重侵犯,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所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但当三名行刺中国使臣的意大利籍凶犯被引渡到中国受审的消息传出后,中国朝野上下均极感扬眉吐气,而各国驻华公使均一片哗然,他们认为这是对治外法权的干涉,纷纷致电本国政府,对此表示反对,希望政府做出相应的反应。

令各个驻华公使感到惊讶的是。这一次各国政府却没有支持他们的公使(意大利政府除外),象美国公使威廉士(sams)曾写信询问美国政府“由中国政府审判意大利犯人是否妥当”,美国国务卿汉密尔顿?菲什(fish)的回答是:“我和总统本人都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中国使臣是中国政府的代表,他等于是在代表中国皇帝本人出访,任何针对他的恐怖行为都会被视为针对中国皇帝本人,任何国家政府和外交机构,都没有权利庇护任何被中国政府指控犯有如此严重罪行的人。在中国的外国人享受有领事裁判权,而这桩暴行是在中国领土以外发生的。按照相关条约和法律,罪犯不应享受这一权利,所以美国政府认为中国政府的要求是正当的。”

当然,美国国务卿也指出了一点:“中国政府对意大利犯人的审判,也应该遵守相关的条约和法律。不能按照中国本土刑法当中的一些极其野蛮的传统来对待外国人。我们有必要关注这一案件的审理情况,保证犯人获得公正的对待,不会出现类似‘夏宫事件’中外国人遭到可怕刑讯的情况……”

以英法两国为代表的其它各国政府,给各国驻中国公使的回复,也大体上和美国政府看法一致,不能不说,林义哲在欧洲的这次公关行动做得实在是出色。

在法理上难以说服本国政府后。各国驻华公使又打出了“道义”牌,认为如果由中国来进行审判,则“三名意大利人必然会遭到中国人惨无人道的刑讯折磨并最终用残酷的方法处死”,

事实上。不光是各国驻华公使关注犯人的人道待遇问题,在意大利和美国,一些报纸已经开始用报导“开膛手杰克”的恐怖笔法来描绘三名意大利人在中国监狱里受到的非人待遇:“……中国人将这三名意大利人带回北京,在那里他们遭受了两天——有的说是三天的酷刑折磨。他们让意大利人跪在铁链上。用木条穿腿,人还站到木条上。三名意大利人的指甲都被生生的拔除。他们在意大利人的手腕上绑了铁链。再拿烧开的水不断的浇在铁链上,直到铁链嵌进了骨头。他们钳压意大利人的舌头。他们将意大利人身上最敏感的部位捏碎。在种种生不如死的折磨中,刽子手的剑倒成了最痛快的一种……”

这些为了吸引公众眼球而精心描写并配了铜版画的文章一经发表,在各国议会间一度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在林义哲的电报提醒下,对于外国人最担心的“人道”问题,大清帝国总理衙门的表现得相当到位,专门照会各国公使,保证“以万国公法为则例”,“绝无虐待情事”,并允许各国记者入狱探望犯人,观看犯人的生活情况并绘制图景(当时照相技术还没有广泛应用,主要是铜版画)。很快,这些新闻的发表平息了前先的种种对中国国际形象非常不利的猜测和议论。到这时为止,各国驻华公使终于没有话说了。

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公开审判,在种种事实面前,三名意大利凶犯终于承认了对自己的罪行,但坚持并没有受到任何政府的指使和雇佣,“他们做这件可怕的事,目的完全是为了破坏法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关系,希望中国使臣的死能够促使法国和意大利王国重新爆发战争,借法国的力量推翻腐朽无能的意大利政府,建立一个‘年轻的意大利’。……犯人在法庭上不止一次的高呼‘马志尼万岁!’、‘青年意大利万岁!’等口号,使中国法官不知所措,以至于审讯常常中断……”

在案情真相大白之后,刑部将案件审理结果上报,朝廷的批复很快下来了,“从万国公法例,著将犯人施行枪决,于午门施刑,邀各国公使前往观刑,以正视听”,是以有了今天的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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