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章 前车之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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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主意还挺多的!”慈禧太后哼了一声,“你打算怎么去叫船政帮你弄木料啊?”

听到这句问话,李莲英的心一下子又悬了起来。

有清一代,太监私交外臣乃是大罪,且无特别准许,都不许离开皇城一步,他再没学问,安德海的先例,他不会不知道。

“回老佛爷的话,奴才今儿个,就是想向老佛爷请旨,准奴才派人去和船政联络,请其帮忙采购金丝楠木料。”李莲英道。

“船政所用木料,和这金丝楠木,怕是挨不上边儿吧?你一准知道他们有办法?”慈禧太后皱了皱眉。

李莲英哑着嗓子答道:“回老佛爷的话,奴才也知道这木料不好办,但只要有路子,总是要试一试,千万别误了园工才好。不然,误了老佛爷的清修,奴才就是掉了脑袋,魂魄也难安息……”

“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慈禧太后叹了口气,看着李莲英说道,“行,这个事儿,我便准了,你便去办吧。”

“奴才谢皇太后恩典!”李莲英感激涕零,连连叩首道。

“不过,小李子,我可告诉你,不管是你亲去,还是安排人去,都给我仔细些!莫要去学那安德海!”慈禧的面色仍然很是平和,但说话的口气却透着一丝严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到时候真要出了事,我可救不了你!”

“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起来吧。也别在这儿候着了,赶紧去办吧!”

“嗻——”

十日后,福州,船政衙署。

“他们这第二轮来得好快!”徐润放下了手中的邸报,对林义哲说道,“果然不出所料。他们这一回,不光是要大人为姑母守制,还要大人休妻呢。”

林义哲刚才已经看过了邸报,就在几天前,以翰林院编修王士俣为首的清流言官们再次掀起一轮参劾林义哲的狂潮!

王士俣在折子里首先直斥林义哲“不为慈亲守制,贪恋权位”,是“不守臣节”的“名教罪人”,接着又指责林义哲“身为朝廷大员,于慈亲病重时暗纳番女。不顾廉耻,甘与鬼番为伍”,是“盛世妖孽”、“狗彘不如”!

这个折子一上,各路清流言官们纷纷跟进,弹劾的内容。和王士俣的折子大同小异,一是要林义哲守制,二是要林义哲休掉额绫,一时间可谓扑天盖地,大有将林义哲一举吞没之势。

“守制可以,姑母待我有如亲生,是这世上最疼爱我之人。为姑母守制,我所愿也。”林义哲怒道,“要我休弃额绫,万万不能!”

“大人可知。休妻与否,尚是末节。”徐润道,“这逼大人丁忧守制一项,才是真正的杀着!”

丁忧是中国古代传统丧礼。指遭逢父母或祖父母之丧。按照规定丁忧期间要全身心伤痛、思念亡故之人,不可以工作、不可以听音乐食酒肉、不可以近女色。要穿布衣草鞋、要在父母坟墓前盖草舍陪伴父母。史书上常常有称赞孝子丁忧期间呕血三升、三日则枯瘦如柴的章,夸张与否,无从考证,但以此可看出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伦理要求。但道德规范只是在意识形态层面,而具体将丁忧制度强制执行实施的,则来源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以及政府的硬性规章。历朝历代都对品官有因父母丧要弃官离职的制度。

丁忧可以说是儒家化的特殊产物之一,这种制度来源与孔圣人的守孝三年的“仁”。西汉初,高祖刘邦开始重视利用儒家学术树立帝王威信,但儒家的地位还不高,后来又遇到汉初的“老黄时期”,直到武帝独尊儒术,儒家学术及儒生才开始翻身,西汉政府明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魏晋世风弥华,人常常作出异于常理的事情,但丁忧一事仍然延续。司马昭就大力提倡孝道,就连放荡不羁的竹林七贤亦未能脱免,嵇康遇祸,挂的罪名也是“孝”。此后历代均有规定,且品官丁忧,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惩处。到了明朝,平民皇帝朱元璋是个比较务实的人,所以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为避免旷官废事,定制除父母、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期丧只能遣人致祭而已。为了皇上,士大夫只好“以义断恩”了,而明朝武官更无丁忧之制。

清初时受儒家化影响不深,而且面对着很多实际的统治问题,虽然政府以儒学理学治理国家,但总体毕竟比较务实,政府对丁忧的要求不再严格。雍正初年,有一个叫朱轼的重臣,也是精研礼记的一代经师,因为正在主持兴修水利的大事,母丧期间,就没有丁忧。丁忧时候,朝廷根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夺情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享受的待遇,一般只对身份地位特殊、起重大作用的官员使用。

丁忧就要辞官,而夺情是极少的事情。所以对大部分在职官员来说,丁忧就意味着权利和利益的丧失、意味着脱离自己苦心经营的关系网、意味的仕途前程的挫折,尤其是那些“肥缺”的官员,晚一天丁忧就多得益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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