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从斩瞳归来的路明非!(2)
诺顿痛吼出声,千刀万剐的疼痛一瞬间涌进他的脑海,足以令常人灵魂毁灭的痛处从伤口处不断传递到神经深处。
不过龙鳞的防御力还是值得称赞的,如果是一般的危险种,路明非这一套旋舞下来已经足以将其毙命了,在他这一招下被干掉的大家伙不计其数。而诺顿的龙血虽然四处飞溅,同时龙鳞破碎,看上去好像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似的,但是其实并没有影响到生命。只是些皮外伤。
但是即使如此,这种感觉对于诺顿来说是难得的体验,被人类击伤到这种程度,他还是第一次碰见,即使数千年前被逼到茧化,他也没有如此狼狈过。
自诞生以来,他只在同等位格的敌人面前受过这种伤害,尤其是他抛弃了自己的身体,已经拥有了次代种的龙躯的现在,他本该是无敌的!(怎么会这样,超级赛亚人本该是无敌的.jpg)
可是事实无情的给了他当头一棒,路明非空振长剑,龙血洒落一圈,在一地龙血中并不显眼,但对诺顿来说无异是一种严重的挑衅。
血振。
你小子接下来是不是该纳刀了?
诺顿浑身抽搐着疼痛,已经快要压制不住内心的怒火。在初代种中他本就以暴戾闻名。
就好像赛亚人顺风必浪一样,诺顿一直没有把路明非当做龙王级别的对手,因为路明非再强大也不过是混血种罢了,在诺顿悠长的生命中,像他这样的天才也不只见过一个两个,路明非甚至不算是最强大的,太古时代不乏那些以混血种之躯驾驭“太古权限”级别言灵的存在,那些驾驭着灭世言灵的人在流传下来的神话中被敬畏的称为神或魔鬼。
因此身为龙王的尊严还是让他没有把路明非摆在同等的位置上,就跟弗利萨明明能一根指头捏死小林和悟饭,他偏偏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俩小家伙在他眼皮子底下救人一样......
对诺顿来说,最棘手的并不是路明非的实力,而是路明非与的血契和老唐与他之间的羁绊。这两者在无形中制约着他,让他无法发挥全部的力量用于战斗。
可是在正义切割......我是说诺顿分离开老唐的人格之后,这两者的束缚都不存在了,他自认为驾驭着参孙的躯体足以秒杀路明非了,这不过是他重临王座之前的一叠小小的开胃菜。
说起来他占据参孙,并不是为了杀死路明非,因为这只是顺手罢了,称不上什么目的,他的目的是为了凭借着强大的龙躯驾驭火系言灵的最终形态,凭借着“言灵·烛龙”,无论世上还有什么人,他都自信不会落入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