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詹姆
詹姆觉得,即使上次断着手,胡子拉碴带着满脸倦容、病容也没有比这次返回君临更为狼狈。上次他从诸神门进入,身边由卢斯波顿的几十名护卫守护着,说不上风光,但起码入城之时也备受瞩目。
这一次,他只能穿着脏污血迹的袍子,孤身一人骑在饱受惊吓的北方战马上,携着一把满是豁口的破剑返回君临。
身上的袍子破破烂烂,早被他扔了,穿在里面的皮甲也被抓得伤痕片片,大腿和胳膊上到处都是已经风干的血迹。他甚至已经闻到了头上和胡子里散发的阵阵臭味。
谢天谢地,那味道至少比山羊放在他脖子上的烂手好闻。
草你么的,山羊,我以为能把你的头颅带回来做酒壶呢!
草你么的狼女……
他将一千多军队丢在了距离王领不远的土地上,同时丢掉的还有三百重骑兵、国王亲授的代表王家的旗帜——那上面纹绣着怒吼雄狮以及戴着王冠的雄鹿,还有多不胜数的贵族爵士。
马尔布兰,你还好么?活下去,活下去,就算把托曼的王冠卖了我也会把你赎回来。
他想从烂泥门低调进入君临,然后好好换一身衣服返回白剑塔。瑟曦讨厌失败者,而对脏兮兮的失败者讨厌更甚。
可惜,随着赫伦堡失陷、前方部队大败的消息传来,如今君临恢复了之前的门禁,除了离烂泥门几乎绕了一个圈的诸神门外,其他已全部封闭。
他只好骑着马绕着城墙从烂泥门走到诸神门。
诸神门挤满了从各地赶来的逃难的人,老人孩子妇女,一个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人。金袍子正在紧张地维持治安,给需要进出通道的大人物们留出狭窄的通道,而严防死守任何身份不明的人。
一些手持各色“武器”、身穿破烂袍子的人则远远站在一旁,沉默地守卫着城市前的一个营地,营地里被简陋的木头栅栏围了起来,里面飘出阵阵炊烟,饥民们进进出出,肃穆有序。
詹姆注意到,一部分人手持着破烂的盾牌,上面刻画着七芒星。
“他么的这都是什么人?”詹姆骑在马上。
“他们自称为麻雀。”一个身材高大,但衣衫破旧但整洁的老头回应他的话,“拿着斧头和破烂木枪的是教团的武装。”
“他么的,是瑟曦干的蠢事!”
“王太后是这个名字。”他看着詹姆,蓝色的眼睛充满落寞,如果不盯着他的灰白头发,他或许不能称作老人,“她还干过其他很多事。”
“还能有什么更蠢的事?”詹姆忍不住怀疑眼前人的身份。看他谈吐,绝不会是某个乡野出来的庄稼汉。
“我听说王太后拒绝偿还铁金库的欠款。”他叹了口气,“詹姆爵士,你要随我一起入城么?”
“你他么究竟是谁?”詹姆问。眼前这个老人认出了一副落魄鬼样子的他,而他却连对方一点印象也没。詹姆知道自己从来不会去记一些无名之辈,但他刚刚到君临就被一个陌生人认出,任谁也会觉得奇怪。
“詹姆爵士,我稍稍年轻的时候,曾在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上与您交过手,”他笑道,“您不记得我很正常,但我记得,输给您三枚金龙。”看到詹姆没有丝毫反应后,他不禁摇摇头,“我是焰火镇的邓肯希山,早先的时候是个雇佣骑士,可这么多年下来,连盔甲也置办不了了,没有盔甲那就不是骑士咯!”
“别说盔甲,你连一匹马也没。”詹姆嘲讽道。
“我原本是有马的,”邓肯说,“可经过罗斯比城的时候,遇上了强盗,他们拿走了马,好心地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老头。可能是因为老头手里有一把剑吧。”
“他么的,什么时候罗斯比城到君临之间也有强盗了?”詹姆好奇地看着他,“你他么就不知道骑马跑么?”
“大概是爵士您战败的时候咯?”他摊开手,“我是为了保护同行的路人,为了不让他们受伤,经过商讨之后,才将马送出去的。”
“你倒是个好骑士。”詹姆看着他,“你一个西境的雇佣骑士来君临干什么?”
“我早流浪惯了。现在我服务于劳伦斯霍格,受他委托,乃是向铁王座陈情的。”
“霍格?母猪角的霍格?”草他么的,自从他经过母猪角后,就什么事都不顺了。“母猪角的人到君临陈什么情?”
“爵士,是这样的,”他捋了捋修剪整齐的花白胡子,“他的侄儿母亲乃是前财政大臣盖尔斯罗斯比妹妹唯一的女儿。从王国的律法来说,盖尔斯罗斯比大人死后,罗斯比城理应由我雇主的侄儿继承。但听说有很多人都宣称,拥有罗斯比城的继承权。爵士,这是错误的,唯有我委托人的侄儿才是最优先的继承人。”
“妈的,你委托人的侄儿就不能自己来君临陈情么?”詹姆对此完全失去耐心,要是他来治国,就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能让他烦不胜烦。但好歹他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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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那可不成嘞,”他微笑着回答,“我雇主的侄儿只有五岁。恐怕禁不起这样的劳顿。”
“等到这个五岁小孩拿到了罗斯比的继承权后,人们就会发现这个小孩从楼上摔了下去,是不是?”詹姆嘲讽道。
“也许吧,大人,但我向您保证,肯定不会是我推的,”他笑道,“谁让我是骑士呢,虽然没有马也没有盔甲?”
詹姆只觉得倒胃口。
“你不是要入城么?”詹姆打断了对话,“现在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