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的湿气还是很重的,就像是躺在野兽尸体中间睡觉的明歌,浑身没有被充满腥气的血液浸染,却被夜晚和清晨的露水弄的浑身湿漉漉的。
然后明歌一醒来,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上冷冰冰的,低头一看,他脸色就黑的像锅底。
“这算是干啥,是嫌弃我不干净吗?
居然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来给我洗澡,真是奢侈啊,你这个浪费水资源的家伙,最主要的还打扰了自己的睡眠。”
无奈,总不能生气把森林暴打一顿,或者毁掉这片森林吧,要是这样做了,明歌都感觉自己的脑袋有问题。
不对,现在自己的这种想法就是有很大的问题滴,要知道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更何况自己的情况更严重,直接毁掉这片森林,要不得。
所以,明歌只好满脸怨念的从空间袋里拿了一套宽松的和服穿上。
和服的颜色是月白色的,最主要的是合身,这可是艾露莎亲自带他去自己专门定制铠甲和维修铠甲的商店做的。
可以想象,第一次去的时候,当时店里的全部员工的目光是多么的惊讶,本来他们就只剩一个做衣服的商店,却硬生生的被艾露莎变成了一个做铠甲的商店。
现在艾露莎终于在这里买衣服了,就算不是给自己买的,他们也是热泪盈眶,原来在艾露莎的眼里,他们这家店还是一个做衣服的店。
于是,经过店员的呕心沥血的制造,明歌身上这件衣服的质量可是杆杆的,用上好的冰蚕丝编制而出,耐火,防水,就是不抗寒,不过穿在自己的身上的那种舒适感特别棒。
咳咳…回到正题。
明歌穿好衣服之后,用着四周死去的野兽肉做一顿早餐之后,他就开始朝着森林中心前进,直接找上门去。
这个决定可是他花了一顿早餐的时间辛辛苦苦的想出来的呢。
咳咳,继续前进,衣服的防水没话说,四周的树木和杂草上的露水一沾到他的和服上就滑落,明歌满意的笑了笑,接着就快速的奔跑起来,像一只得了白化病的优雅猎豹在丛林了不断的穿梭。
咻咻咻,刷刷刷。
十分钟不到的时间,明歌就远远的看到了一座墙壁上布满了青苔的宫殿,那里应该就是自称是自己的族人所居住的地方。
明歌嘴角抽搐起来,吐槽道:“看来我的猜测是正确的,他果然是个脑袋不正常的恶魔,居然在神灵祭祀的宫殿里居住。
这是不是脑壳有毛病,难怪,他昨天晚上还学小母猫的叫声叫了几下,唉。”
明歌不由得有点心虚,自己还要不要进去,怎么有种羊入虎口的感觉,可就在明歌徘徊不定的时候,学猫叫的恶魔大汉从宫殿里走了出来,直奔明歌所在的地方。
两人就此相遇,学猫叫恶魔大汉故意露出了惊喜的神色,非常热情的拉着明歌的手说道:“我在这里等你好久了,表弟,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这里的。”
明歌眼皮跳了起来,这个恶魔怕不是一个痴汉哟,一上来就摸着小爷的手,我他喵的…为什么手抽不回来,这个痴汉的力气蛮大的嘛。
“啊哈哈,表哥呀,今年你几岁了,表弟我还差一点才15岁,你贵庚啊?”
明歌见挣脱不了,只好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恶魔,和他开始了胡扯。
“哎哎哎,此言差矣。
表弟,其实你的实际年龄我可以感觉的到有几百岁了,不过在我们恶魔漫长的岁月里还算是个少年,至于我,已经五百多岁了。”
学猫叫恶魔大汉见明歌不懂,立刻就如百科全书一样,开始科普了一番。
明歌愣了愣,学猫叫恶魔大汉,你确定不是在占我的便宜,而且,你这个年龄,怕不是个老妖怪咯,活了这么漫长的岁月,肯定是不好对付啊。
不过嘛,明歌挑了挑眉头,脸上露出猥琐的表情,“那个…表哥啊,你这一千年的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呢,又没有给表弟我找一个表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