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丰咬着嘴唇,一声不吭。除开撕下袜子的那瞬间,忍不住地叫了出来,之后便是一声也未发出。
李诗梦又是心疼又是着急。
阿丰被家人丢给了她,两人虽无血缘关系,可这一段时间的相处,李诗梦心里是愿意将阿丰当做她弟弟的。
而这个弟弟太让人不省心了。
陈放怀瞧了一眼,“起了水泡又给磨烂了……这样走下去,这双脚别想要了。”
进入荒漠四五天,阿丰第一天脚就起了泡。硬忍着不说,第二日第三日的行走,无异于刀剑上行走,每一步都十分疼痛。真亏的他能忍!
“这个,给他洒在脚板上,这几日我来背着他吧,万不可再走下去了。”
陈放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扔在李诗梦手边。
李诗梦朝他道谢,赶忙将药粉倒出,小心地洒在了阿丰的脚上,血液还是不断地渗出来,直到李诗梦倒完一个瓷瓶,才堪堪止住。
这下子,阿丰是完完全全不能走路。
陈放怀和鬼荒红夜两人轮流背着阿丰,虽然陈放怀说比不需要换人,但为了防止后面体力不支,还是采取了李诗梦的建议。
荒漠中,人没有多少,各种动物昆虫倒是不少。停下歇息时,从沙子里冒出来的蝎子。往前行走时,遇见的沙坑,还有各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动物。
本以为东西能很快拿到手,没想到,光是行在荒漠中,已过了七八日。
李诗梦朝陈放怀望望,见他灰头土脸,尘沙满身,料想自己也是如此。心下不禁一叹,荒漠中水源难得,他们带的水,够几个人喝,却不够洗漱了。
余光瞥见鬼荒红夜,李诗梦愣了一下,也许并不是她想的那样也说不定。鬼荒红夜衣衫有些尘土,可整个人还是整洁的。并不像陈放怀那般邋遢。
似是注意到了李诗梦的视线,鬼荒红夜偏了偏头,“怎么了?”
李诗梦笑道;“突然觉得红夜哥哥很好看。”
鬼荒红夜轻笑,“以前不觉得好看?”
李诗梦道:“红夜哥哥气质出尘,让人见之忘俗,至于外貌这种东西,对别人很重要,对红夜哥哥而言,反倒是累赘了。”
“咳咳,长地太好看,他人只会盯着你看,不会注意到红夜哥哥这个人。”
在前面听着,陈放怀默默地往前走了一段,让两人单独说话。
鬼荒红夜道:“你也是其中之一?”
李诗梦道:“我也是俗人一个。”
鬼荒红夜道:“没见过你这般油嘴滑舌的姑娘。”
李诗梦摆摆手,“那是你见过的太少了。”
“我不需要见识,也不必再见识。”鬼荒红夜道。
李诗梦笑道,“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世上的人,一个鼻子,两只眼睛,这些大抵不差。可不过因为一些细微的不同,便出现了不一样的人。”
“你若见识到了这些人不一样的人,你会发现,不仅外貌不同,连心里也是大大的不同。就算是两个相貌相差无几的人,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