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罗兰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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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德腰上别着一柄转轮手枪和一把匕首,带着自己的小弟行走在吉普赛街区,虽然他作为一名饿狼党的小头目,带着小弟横行霸道的行走在路上,任何一名路过的市民都会下意识的避开他,显得无比威风。

但是他却觉得自己的这一生过的犹如行尸走肉,在他9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因为无法赡养家中过多的孩子,选择将他送去给工厂,当他来到工厂里时,一位工厂的监工便告诉他,等他在工厂做到17岁成年时,他就可以选择离开工厂。

就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在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工作着,别的童工每个月还有休假的时候,虽然时间不多,但起码还是有的,或许因为他是被自己父母送过来的,所以他没有任何假期,每天吃着半饱的肚子,干着永远也干不完的活,领着微薄的薪水。

当他在工厂工作到12岁的时候,他联合几名童工一起成功的逃出了工厂。

逃出工厂的罗兰德第一时间便想到回家,回到记忆中,那个虽然破旧却充满温馨的小木屋。

但是当他根据自己的记忆回到家里那一片时,一切都和罗兰德想的不一样。

曾经立着一座木屋的地方,已经被一座高高的楼房所占领,他跑到旁边的领居家询问自己父母的下落,得到的答案却是,因为他的父母修建的房子不符合市政厅发布的街道管理法,早在3年前房子就被市政厅的人推平了,至于房子里的住户,就在房子被推平的那一天,夫妻俩就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伦敦,具体去了那里没人知道。

年幼的罗兰德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未来感到绝望,他不知道自己离开工厂以后,在找不到父母,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的情况下,怎么生存在这个城市。

没有家庭,没有住处的罗兰德就通过在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食物,公园的长椅生存在了这个冰冷的城市。

他不光要吃饭睡觉,他还需要时刻警惕这个城市的人贩子,躲避夜间出没的凶恶的歹徒。

罗兰德就这样在伦敦游荡将近一年,就在他以为自己就需要这样生活到自己成年的时候。

一群人在巷道里堵住了他,他们逼迫他加入他们的行列,遍布整个伦敦各个角落的人群—扒手!

年幼的罗兰德没有选择权,他无奈的加入了扒手的行列,在扒手组织里,他学会了如何悄无声息的接近某个人,然后再小心翼翼的从他的兜里掏出他的钱包,他还学会了如何使用匕首,毕竟扒手并不安全,当他们被人们发现行窃时,他们总得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在扒手组织中,每一位扒手在每一周都有固定的任务,比如缴纳足够的会费,来报答组织教会他们的本领,或许罗兰德很有天分,他每次都会悄无声息的接近目标,然后成功的从目标兜里掏出钱包,他没有失败过,他仿佛生来就是一位做扒手的料。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就这样在扒手组织里慢慢长大,已经在扒手组织将近干了四年的罗兰德已经成为了一名成年人了。

在成年的那一年,一次行窃的途中,他救下了一名胸口有着刀伤,奄奄一息的趴在巷道里的男人,他把男人带回了自己租的小破屋里,为他清理包扎了伤口。

男人伤的很重,整整睡了一天,就在罗兰德以为他已经不行了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向自己索要水和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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