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企业级账号的特权很多时候还是可以搞些骚操作的。
也不知道这次测试结束之后苹果方面会不会就停止该权限的使用。
接触的西方人增多,林灰也没有拐弯抹角。
而是直言询问道:“关于利用签名分发软件的权限在完成快捷指令这个软件的测试之后我依旧可以使用么?”
尹丽莎白·妮诗:“这是自然,林先生,你怎么会这么问,我们苹果方面还不至于这么吝啬。
事实上在苹果上百万的个人开发者账号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个人开发者账号上拥有这种更高级别的签名机制。
既然准许您的个人开发者账号拥有这样的权限,自然是我们经过认证考虑的。
无论从设计元素视角还是市场价值出发,您都是最优秀的软件设计师。
这都是你应得的。”
虽然尹丽莎白·妮诗的话林灰不确定是恭维还是事实如此。
但拥有一个具有企业级账号待遇的个人开发者账号对林灰来说还是大有裨益的。
企业级账号一大特权是可以将签名后的应用在任何 iOS 设备上安装,且没有安装数量的限制。
林灰先前上线应用的过程来说吧。
林灰将应用上传之后并不代表着这些应用就可以直接面对普通用户了。
这之后还是需要经过官方审核的。
尽管现在林灰这种情况,每次上线应用审/核时间很短。
但依旧是需要审/核的,只有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由其他用户进行下载。
而拥有企业级账号则没有这个约束。
完全可以利用该机制规避苹果应用上线的审/核机制来进行软件分发。
技术无国界企业有国界
从古至今无论中外所有利益上合作几乎都逃脱不了“同心同德→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这个怪圈。
尽管林灰自重生后和苹果方面合作一向紧密,但谁能保证这种紧密的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呢?
纵然此时的林灰和苹果方面算得上利益共同体。
但也仅仅是“利益”共同体而已。
林灰和苹果紧密合作的完完全全都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这种关系跟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利益共同体在拥有相同利益诉求的时候可以拥有稳固的关系。
但当利益共同体的一方面临着更大的利益时难保不会背弃另一方。
更何况林灰是中国人,而苹果公司却是美国的公司。
技术或许没有国界,但技术公司却是有国界的。
这就注定了林灰同苹果方面即便是有合作,这些合作也注定很难触及到核心技术。
在有这种分歧的情况下。
加上存在着大国博艺的潜在背景下。
纵然此时的林灰同苹果处于蜜月期。
但林灰丝毫不怀疑其同苹果的“蜜月期”的表象下潜藏着诸多可能爆发的隐患。
如果任由这些隐患爆发。
苹果公司大概率不会受到这些隐患的影响。
毕竟苹果公司树大根深。
不可能因为一个开发者的反目而面临多大的威胁。
哪怕这个开发者被苹果方面亲自带上一系列的桂冠。
和苹果方面面对潜在隐患的毫不在意不同。
林灰不得不在乎。
体量决定很多事情。
林灰现在实力依然还不够,一旦有潜在的隐患爆发,将对林灰有不小的影响。
而且如果苹果方面一旦对林灰提出一些比较苛刻的要求的话。
目前的林灰虽然可以抗拒,但这种抗拒大概率也只能是有限度的。
尚且做不到一如前世鹅厂对苹果说“不”的那般程度。
更不要说是直接莽到Facebook那种硬刚的程度。
科技圈也是要用实力说话的。
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面对着可能爆发的隐患林灰目前所能做的除了不断继续力量之外。
也只能是未雨绸缪做好一些准备措施以应对隐患爆发的直接威胁。
而林灰谋求的一种可以不经过苹果应用商店审/核的应用分发措施就是林灰若干准备之一。
或许外人对林灰现在的所作所为不解。
但实际上一些同样是苹果手机软件开发者或许能够理解林灰的用意。
苹果的审/核机制并不是像外人眼中那般几乎毫无存在感。
和其他应用商店不同,苹果应用商店的审/核条目多且繁杂而且执行起来相当严苛。
举个例子,就拿应用的名称来说吧。
别的应用开发商店一般很少对应用名称进行过多约束,只要不含违禁词即可。
但在苹果的应用商店在审/核机制中宫阙不厌其烦地规定了:
“软件开发者应选择一个独特的应用软件名称,指定能够准确描述应用软件的关键词。
软件开发者不要试图用商标术语、流行应用软件的名称、定价信息或其他不相关的短语来包装任何元数据,以此欺骗系统。
应用软件名称必须限制在个字符以内。</div>
应用软件名称、副标题、截屏和预览等元数据不得包含不属于该元数据类型的价格、词语或描述。
应用软件副标题是详细介绍应用背景信息的绝佳之处。
副标题必须遵循我们的标准元数据规则,且不得包含不当内容、提及其他应用软件或做出无法证实的产品声明。
苹果方面可以随时修改不合适的关键字或采取其他相应步骤,以防止不当使用……”
这只是苹果上线应用时严苛审/核机制的一个缩影而已。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繁杂的约束条件。
甚至很多外人几乎不会留心到的点苹果方面在审/核内容中都不厌其烦地约束了。
比如说苹果应用商店涉及到软件使用情况需要有一些截屏展示。
并不是所有的截屏都可以用来进行软件的展示。
苹果的审/核机制特别规定了截屏应该展示软件的使用情况,而非仅显示标题封面、登录页面或初始屏幕。
截屏还应包括文本及图像说明(例如:演示输入机制等),并展示设备上的扩展功能。
比如说关于截屏问题苹果方面在审/核条目中特别规定了截屏和预览保持在 4+年龄分级,即使您的 App 分级更高。
ahzww.
什么意思呢,就拿先前林灰搞得《人生重开模拟器》这个游戏的海外版RR来说吧。
虽然后者在海外的应用商店的评级为17+。
但对于这个游戏所有的展示性质的截图必须都维持在4+的水平。
也就是说一个游戏哪怕又h又暴力。
宣传界面的截图也必须得人畜无害。
类似于这条的还有:
——“在包含暴力的游戏,请勿选择包含惨烈的死亡或用枪瞄准特定角色的图像。”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