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的高铁建设一日千里,高铁网络日益完善,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高铁站。大大方便了全国旅客的旅游出行,提高了全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效率。
但是,我们国家当前的铁路客运现状仍是供不应求,在遇到春运、暑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返乡流、探亲流,多流叠加,经常会造成列车超员,一到节假日,整列的硬座车厢会挤得水泄不通,说句玩笑话,这一秒你的脚抬起来,下一秒就找不到落下的地方。列车的超员给列车客运安全、旅客服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同时也给列车安全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在没有高铁的年代里,很多乘坐过火车的旅客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在列车上补票的经历,也就是说暂时无法购买到目的地的车票,先购买一张短途车票,上车之后再办理相关的补票手续,而最终乘坐至目的地之后再下车,这种灵活处理的人性化操作为很多旅客提供了不少便利,减少了周折和麻烦。
然而在铁路客运的现实工作中,这种允许短途旅客补票也就是越战的规则存在着一些漏洞,让一些旅客趁机谋利,比如说一些旅客先是购买短途票上车,上车之后,如果列车查票很严格被查到,则无奈地办理补票手续,如果旅客列车超员严重,工作人员无法进行查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蒙混过关逃票,达到购买短途票乘坐长途车的目的,这种旅客虽然越来越少,但是也不能说完全杜绝了。
其实刘群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过“买短乘长”这一现象。
到达车票票面指定的到站后拒不下车,这一情况在合同法的范畴里,属于违约行为。购买车票本身是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签订旅客运输合同的方式,签订的运输合同就是从发站至到站、安全有序运输,到达车票票面的到站,合同即告终止。
此时,旅客如果还想要继续乘车,那么就相当于要申请再次重新签订合同。而并不是说,列车工作人员就有义务,必须给旅客补办车票,到达想要去的车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明确规定,越站是指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办理,加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也就是说你既然想要补票,那么就应该在票面指定的车站到站前,提出办理车票的申请,也就是法律上讲的续签合同。
而这个时候当旅客需要补票,铁路列车工作人员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达成新的合同并加以履行,也就是说在列车上买短途票,补长途票不过是对无票上车旅客和购买短途票旅客的容错手段,是例外情况而不是原则上的正常情况,列车工作人员作为合同相对方,并没有必须接受旅客补票要求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