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桓旌不再理会那位邋遢老叟的魂归处,是不是他娘的他乡异地,继续远游而去。
行至苍凉山脚下,付桓旌难得展露一次笑颜,那是相当的难得啊!
“小兄弟,一路走来,应是十分饥渴吧!”茶馆主人上前对付桓旌贴心问道。
“些许,些许罢了。”付桓旌口干舌燥道。
进入忘忧茶馆,付桓旌顿时感受到了一股,往事不过问,前路不指点的浩然正气。
茶馆内江湖中人,形色各异,各自谈说着自己的事情。
雪落枫越走越觉得不对劲,“我好像是在求孟婆救我,这么走了,我自己不是在寻死么?”雪落枫已经死过一回了,不想这次彻底的死去,一溜烟的跑了回来,眼睛带有笑意,
“孟婆,刚才是我不对,你还是救救我么”雪落枫此时脸上都乐开花了,似乎见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一般,殊不知内心一阵咒骂,
孟婆满意的点了点头,但是话锋一转“亲爱的男奴,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没有把握住”
雪落枫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转而便笑脸相迎,“亲爱的孟婆,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子,没有之一,世上所有的女子都不及你的万分之一,世间女子在你面前,都会显得黯淡无光,而你在我心中是那颗最闪耀的星”
“我去,蓝发你看见没,这个小子拍马屁的功夫至少超越了咱们几万年啊,一套一套的”红发小鬼惊叹道,
“哎,真是人比人,不对,真是鬼比鬼,气死鬼啊”蓝发小鬼叹息一声,
“呦,没想到我亲爱的男奴,这小嘴跟摸了蜜饯一般甜啊”孟婆笑的花枝乱颤,世间哪个女子不爱美,哪个女子不喜欢别人夸她?又有哪名女子不想傲立水中央,众星捧月?
“亲爱的孟婆,你就救救我么?我都这般可怜了”雪落枫伸出自己的手,直接握住了孟婆的那纤纤细手,不断的摇晃,不断的央求,雪落枫感觉孟婆的手很柔软,跟看起来的一样,那样的光滑,没有任何粗糙的感觉,
孟婆的身躯一颤,没想到雪落枫竟然会突然握起自己的手,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孟婆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多少年了?都不曾有男人碰过自己的手了?多少年了,都不曾心跳的如此迅急?这种感觉本应该与自己无缘的,奈何会在此时对面前这个男人有了一丝的起伏呢?本应该沉寂的内心,竟然掀起一阵波澜,
不知道多少年了,自己的容颜已逝去,不在对任何男子动过真心,就算是阎王,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而如今居然在一个比自己不知道小多少岁的男子身上,找到了心动的感觉,孟婆就像是一个小女子一般,有点惊慌失措,眼神不断的闪烁,
“孟婆是怎么了?”蓝发小鬼惊疑的问道,
“不知道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孟婆这般表情”红发小鬼回答道,
“亲爱的孟婆……”雪落枫不断的央求,奈何孟婆的思绪不知道去哪里云游了,
“啊……”一声尖叫,将孟婆的思绪带回了现实当中,就看雪落枫的身躯要炸裂了一般,已经达到了临界点,
孟婆的手直接伸进怀中,原本是握着雪落枫的手,这往怀里一放,雪落枫的手被孟婆牵引之下,一下子便进到了孟婆的怀中,这正好碰触到了孟婆的胸前,此时的雪落枫已经疼痛难忍,根本也顾及不到那胸前的柔软与温存,痛的手都在乱动,
这一动之下,孟婆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颤抖,红晕浮现在脸上,闷哼一声,直接将雪落枫的手拿了出来,将其另外一只手伸进怀中,将碗拿了出来,碗里似乎有一股粘稠的液体,呈现的是鲜红色,如同鲜血一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味道却让人闻之有股淡淡的茉莉花清香的味道,
另一只手松开了雪落枫的手,不断的在碗的上空划动着,似乎在写着什么,嘴里还振振有词,这一切都在瞬间完成,孟婆弄好这些之后,速度如电,一手持碗,另一只手直接将雪落枫的嘴张开,在雪落枫张开嘴的刹那,孟婆抓住此机会,直接将碗中的液体倾倒而下,淡淡的香味在奈何桥上弥漫,所有小鬼都筋着鼻子在那不断的嗅着这股清香,
这碗液体进入雪落枫的嘴里,沿着口腔进入林铭的五脏六腑,转而流进体内的血管当中,在四肢百骸流转开来,雪落枫感觉自己神清气爽,身躯变得轻巧灵活,那膨胀的身躯渐渐干瘪,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最后将一切里面的空气散尽,
林铭的身躯终于恢复了原貌,这是死里逃生,也可以说因祸得福,雪落枫差点激动兴奋的落下泪,自己真的变回来了,终于可以摆脱宠物的命运了,天下女子尽揽手中,雪落枫露出一抹久违的笑容,
“男奴,今晚留下陪我吧”孟婆轻轻一笑,用手勾住了雪落枫的下巴,
“这是赤裸裸的勾引”蓝发小鬼肯定的说道,
“这里有白天么?到处都是夜空笼罩,男奴的命运要变得可悲了”红发小鬼望向深空,几颗星星无聊的眨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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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经十七岁大小的方豢,虽然仅比他的小师弟付桓旌大一岁而已,却早就是一位可以自力更生的少年儿郎了。
虽然方豢自力更生的方法手段,听起来有那么一些独特清奇,专以劫盗济贫为生。但是,他大多数时间还是在行善举,少数醉酒时刻耍酒疯,闹事祸害好人罢了。
方豢母亲尚在人世的时候,曾经手把手教过他一些舞刀弄枪的体术。比如说,箭术、枪法、刀技、剑法等等。
当时真的很难想象,方豢那位看起来柔弱无比的生母,竟然在舞刀弄枪的体术方面,有着异于常人的见解和认知。
非要挑捡出来,说上一说的便是,他们方家祖传的枪法秘技。现如今方豢的入神枪法,就是从他生母那里一招一式,认真仔细学过来的。
只不过方家祖传的莽原敕银枪,已经被他的恩师暗侍浮屠所摧毁,他方豢苦心十年练就的入神枪法,也无用武之地了。
以后的每一天,方豢只能够手握苍穹神剑,想念一下从前自己与莽原敕银枪的甜美回忆了。
至于方豢的生父,身为他小师弟的付桓旌,从未听他提及过一次。也许那是他方豢心灵深处,最柔软的一个地方吧!
方豢先前手中的那柄银枪,也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据他的母亲所说,这件神兵是他的生身父亲送给他母亲,用以防身护体的。这是方豢第一次觉察到,他的那位未曾谋面父亲,并非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
方豢自幼调皮任性,打骨子里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叛逆少年。
只不过方豢母亲在世时,他不忍心母亲整日为其担忧操劳,总是装出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自从他的母亲因病去世以后,他便不再收敛自己的脾气秉性,云游幻界的五方国界。
多管闲事,是他方豢最大的爱好,并且一直坚持了十年之久。
这十年以来,他方豢在这幻界偌大的五方国界,惹是生非不断。但也行了不少义举,斩杀掉了些许道行较浅的邪魅精怪。
唯独那一次东海之畔,方豢用手中的莽原敕银枪,抽打幻界英灵殿内刁蛮公主梦颖嫱的屁股。
这一看似不要命的可怕行径,使得方豢创出了一些名声。
自此以后,方豢途径之处,修为一般的盗贼流寇。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哪怕在这阳光明媚的正午时分,都会有一股胆怯寒气袭入心扉。
因此,幻界的江湖人士,送给他方豢一个美誉“山贼杀手”。
方豢格外喜欢劫盗济贫,更加准确的说应该叫作:劫大盗,济贫小。
方豢总喜欢羞辱那些占山为王的强盗,千方百计抢夺过来他们手中的财宝物品,而后无偿的分发给一些贫困妇孺。
在方豢的行侠仗义准则中,只有可以抢和不能抢,并没有抢不抢得过和敢不敢去抢。
因为胆大妄为,也是他的天性使然。
方豢孤身一人,深入这一片茂密的竹林,已经百步有余啦!
一间不太惹眼的小木屋,慢慢的从密林中露出全貌。
那间小木屋并不是很大,刚好足够方豢居住安眠。木屋内除了灰尘积攒很厚的灶台和床榻之外,已经别无他物了。
方豢随意的将手中那柄苍穹神剑,依靠在了竹墙边上。然后,他将手中的包裹打开,看着里面闪闪发光的金银首饰,“嚯嚯”地笑了两声,然后像丢垃圾一般把包裹丢进小箱子里,侧身靠在了门边,透过密叶间的一丝缝隙,遥望着碧蓝的天空,久久不语。
转眼间,日已落下西山,银盘也已高挂空中,付桓旌这一愣就是半天光景。
付桓旌也不急着吃晚饭,倒是轻车熟路地从身边随意取过一片树叶,轻轻放到嘴边,与他走调的哼声不同,他用树叶发出的声音,如百灵鸟般动听,如夜莺般入耳,仿佛一阵轻风徐来,在心灵湖面上泛起淡淡涟漪。
第二天,当日轮刚泛光时,付桓旌已经收拾好东西,提着银枪向着山路上走去,每日都会有不同的人走这条山路,付桓旌做事十分有原则,若是走过的是老弱妇孺,他不但会放其通行,还会帮忙处理掉想要出手的山贼流寇。
若是过的是满腹流油的商人士官,他会袖手旁观,即使有人出手劫掠,他也不会出手,而是等到这些人得手后在出手抢他们的东西。
早早地坐在山路旁的大树枝干上,付桓旌一边假寐一边等着他的“猎物”。
不一会,轱辘转动的声音就从远处传入了付桓旌的耳中,假寐的双眼睁开一道缝隙,露出丝丝神采。
马车的声音近了,付桓旌略微一撇,随即侧过头,不再理会,过路的马车奢华无比,连赶马车的仆人都是穿金戴银,周围甚至有着十几二十个护卫,看来是哪个大家族的车队,不过,这条路上的人们,可从来不会放过这样的大鱼啊。
果然不出付桓旌所料,马车还未经过他脚下的大树就已经被拦下了。
“站住!这条路可是大爷我的地盘,想过就要先孝敬孝敬大爷我!”</div>
说话的是一个兽皮短衫的独眼大汉,手里一柄寒光凛凛的双刃大斧渗人的很,身后高矮胖瘦站着几十个拿着武器的山贼,一边发出冷笑声,一边慢慢把车队包围。
车队的护卫也不少吃素的,马上就把车队的人和物给保护起来,并由一名头领上前与独眼大汉交谈:“这位朋友,我们这是有急事要赶路,行个方便如何?”
说着对着大汉一拱手,随即往怀里一掏,将一个绣金的小包囊掂量了几下,丢给独眼大汉。
看来是挺上道的,独眼大汉笑着接住了包囊,稍微掂了掂,眉头立刻扬了起来,也没有招呼那个头领,而是和身后的几个山贼开始谈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