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堡在册驻军519名,随着大量的军户逃亡,剩余的士兵也就三百人左右,可是最近接连经过三场劫难:鞑子入寇攻击,许邦彦出卖百姓,还有何光光抢夺劫掠。不少百姓走私逃亡,最后还剩下的士兵不到二百人。
张恪就面对着剩下的士兵大声的说道:“弟兄们,大家觉得二百兵是不是太少了?不!是多了!能保卫家园的勇士一个胜十个,只知道吃粮当兵混日子的,就算成千上万也没用!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以往的事情本官不追究了,今天就是证明你们勇气的时候,去!杀死这些畜生败类,敢下手的一百人还是张恪的兵,不敢下手的,就老实回家,抱着婆娘过你们的小日子,都听明白没有?”
张恪的声音清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大清堡的兵全都傻眼了,刚刚一团乱麻下手杀人或许也没什么,可是眼下好端端的人绑在木桩上。
就算是再心狠的人,也没法像杀鸡鸭一样杀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至于那些被绑在木桩上的人更是脸色狂变,忍不住哭天喊地。
“大人,不要杀小的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您了,放我们一条活路吧,小的愿意给您当牛做马……”
一百多俘虏扯着嗓子喊着,鬼哭狼嚎,宛如地狱一般。
张恪的脸就像是冰块一样,没有一丝的变化,其实他何尝不知道这么杀人是非常不人道的,可是在这个乱世,就必须杀!杀得敌人不敢惹你,杀得你的人死心塌地!
前路多荆棘,我以刀枪对!
“你们还不敢动手吗,那就全都解散了,本官重新招兵也是一样的!”
张恪话刚说完,突然一个年轻人挺身而出。
“大人,杀几个杂碎有什么难的,我谢超来当第一个!”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提着砍刀就冲了出来,这小子一身黑布棉袄,黑黝黝的面皮,动作矫健。
三步两步跑到了一个俘虏的面前,爆喝一声,刀光闪动,砍刀从右耳划过,大半个脑袋被砍飞了,血液脑浆迸溅,溅得少年脸上胸前全都是,浓稠的血腥气刺激得他一阵反胃,小伙子一瞪眼忍住了,转身退到一旁,手里攥着滴血的砍刀,胸脯挺得高高的。
“好!”谢总旗咧着大嘴笑了起来,杀人的小伙子正是他的儿子。他和张恪接触的次数不多,可是也深深被这个年轻人的能量折服了。自己没多大的本事,能升到镇抚或许就到顶了,儿子年纪轻轻,要是能得到张恪的赏识,说不定就有飞黄腾达的几乎。
他拼命的拍巴掌,谢超也得意的看了老爹一眼。
有人带头了,其他士兵也就发了狠,又冲出三五个人,挑选好了俘虏,纷纷下手,一时间血光迸溅,一具具尸体不断倒下去。
张恪不动声色的看着,“去,点一炷香,等到香烧完了,还不敢下手一样逐出去!”
手下人急忙捧来一个香炉,放在了所有士兵的前面。这下子更有压迫感了,士兵们纷纷冲出来,挥动手里的武器,不断的收割生命。
撕心裂肺的喊叫,迸溅的血光,仿佛到了地狱一般,周围的百姓看得心惊肉跳。虽然解气,但是他们也忍不住向后踱步。
就在人群的后面,有一个穿着破麻片,蓬头垢面的少年乞丐偷偷往里面看着。
“叔叔伯伯,这些人弄得一身血有啥好处啊?”
正伸着脖子看的老头摸了摸红鼻子头,笑道:“给别人当兵,最多饿不死吧!不过听说咱们的备御大人可有本事了,河湾村的那些兵天天都能吃到肉,没看到吗,四周的那些军爷就是!嚯,个顶个的像是牛犊子似的!”
“有肉吃啊!”
乞丐的两只眼冒出了贼亮的光,上次吃肉是在什么时候?差不多是半年多之前吧,和几个乞丐一起杀了条野狗,他拼死拼活的就抢到了一个后腿,那个味道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当兵,吃肉,吃肉,当兵!
乞丐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可是眼看着士兵冲上去的越来越多,剩下的俘虏越来越少,根本没有什么机会,乞丐急得抓耳挠腮,上蹿下跳。
一炷香快烧到了尽头,剩下的俘虏也不到十个了,城墙边上全都是残肢断腿,鲜血流成了河。有的俘虏干脆已经被吓死过去了,这时候有个三十出头的老兵举着刀刺向了俘虏的胸膛。
这个俘虏非常壮硕,他的一刀只插进去两寸多深,竟然断掉了,健壮的俘虏拼死挣扎,竟然把木桩拔出来。他带着伤,双手还被捆着,歪歪斜斜的跑了出去。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全都吓得四散奔逃。
就在这时候,乞丐眼前一亮,梦寐以求的机会终于来了。他迈开双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了过去。
砰!
硕大的俘虏被撞倒,乞丐也被弹出去一丈多,他也顾不得疼痛,从地上爬起来,猛扑到了俘虏身上,伸出双手,就奔着俘虏的脖子掐去。
大汉双手被捆着,只能拼命的扭动脖子,瞪着一双猩红的眼睛看着乞丐,可是乞丐比他还要疯狂,双手死死的扣住,掐得大汉脸都青紫了!
“我要杀了,我要当兵,我要吃肉!”
乞丐疯狂的吼着,一旁的百姓看得都瞠目结舌。
就在此时一炷香烧完了,张恪大声的喊道:“时间到了,停止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