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的尸检报告里,还对凶手的呕吐物做了鉴定。呕吐物里的DNA成分,和现场精液的DNA初步比对相同,也就说,可以确定那呕吐物是凶手吐出来的。联系法医对烂肉部位的推测,凶手吃的,竟然是死者的胸部和私密部位。
鲁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年轻人,受不了就不要继续看了。”
我摇了摇头,继续看了下去。
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和足印,侦查人员也已经进行了鉴定。只是,通过搜寻比对案底数据库,警方没有发现案底中,有相应的人群。鲁胖子告诉我,他已经把这起案子的资料,发给其他各省各市,让其他地区的警方排查一下,看是不是有案底记录。
两具尸体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为五六天之前,根据现场呕吐物的干涸程度,警方推测,凶手作案没多久之后,案发现场就被发现了。只是,警方对那一带进行了大搜查,目前并没有锁定任何犯罪嫌疑人。
这两具尸体的来源。还是没有查出来。南区分局立案之后,让所有设有停尸房的单位再三的确认,没有哪个单位称尸体少了。鲁胖子说,他怀疑这两具尸体,是民间葬礼结束之前,被盗的,所以才没有任何记录。
鲁胖子说已经让人去渝市各大乡镇调查了,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把卷宗翻了一遍之后,鲁胖子笑嘿嘿地问我:“怎么,小子。现在还敢说你能帮助我吗?你以为我这个破案王是随随便便就能让案子难住的吗,这起案子,太难调查了,空有一堆凶手痕迹,却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一点用都没有,又没有目击证人,什么都没有,不好查。”
我把卷宗材料放到了桌上,这个时候,天刚好暗了下来。
“凶手应该还会再作案。”我对鲁胖子说。
鲁胖子突然像来了兴致一样,他让我坐下,慢慢说。我告诉鲁胖子,之前我听他的描述,也认为凶手没有清理现场,也可能是想要之后躲起来,再也不露面,让警方无迹可寻,但是亲眼看了案发现场的照片之后,我改变了想法。
警方的现场照片中,也有对案发现场的外景取点。那草屋,非常简陋,但是看草屋的颜色,好像是被搭建起来不久的。那种地方,显然很少会有人搭草屋,所以。那草屋更有可能是凶手自己搭建起来。
这就说明,除了盗尸之外,凶手还作了其他准备,至少,搭个简陋的草屋出来。也得花费一段时间。之前,我还以为凶手只是单纯利用了一个偏僻的现场而已,但现在看来,案发现场也是凶手自己准备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心理变态,取到尸体之后,他应该找个更隐蔽的地方,先和尸体交欢,之后再把尸体给煮了。案发现场附近,群山环绕,渺无人烟,在深山老林里作案,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既然凶手有准备的话,说明他的计划还是比较周全的,这样的人,不应该在事后完全不处理尸体。这和他犯罪预备阶段的心理状态不太符合。甚至于,就在草屋后方十几米,就有一个水潭,凶手就算是把尸体和其他东西都扔进水里,也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我推测,凶手的确是有自信自己不会被警方抓住,只不过,他不是准备躲起来什么都不做。”我对鲁胖子说,一个准备躲起来的人,再联系犯罪预备时候的心理状态。他事后应该还是会稍微清理现场的,我顿了顿,继续说道:“他的犯罪心理很典型,他在挑衅司法权威,挑衅公众。”
按照我的推测,凶手的性格特征,完全符合大部分典型的挑衅司法权威案件。这些人,大部分对警方或者社会有所不满,故意制造出一些大型的刑事案件,并在现场留下诸多痕迹,甚至直接留下自己的名字,让警方去抓住他们。
这样的案件,大部分也呈现连环案形态,这种人,享受一次又一次的作案,但却更加享受警方无可奈何时候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