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名著的价值(1/2)

点击网址进入新版阅读页:www.48txt.com,全新UI设计,增加会员书架,阅读记录等功能,精彩不容错过,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本站的大力支持。

朱子泉听得是不断的点头,要知道他虽然天天都在搞签约,但也只是知道,主播年满十六周岁,也能签。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原理又是什么,他可就是一头雾水了。眼下也算对方给自己上了一课。

王永利道:“黄律师,不知道昨天公司的李总监已经和你交流了没有,就是关于成立公司法律部的事情。”

黄志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

王永利道:“你觉得,在今天这种事情上来说。从法律的角度,能否解决双方的争议呢?”

黄志道:“从逻辑上来说,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从人类发展史来说,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思想之一。那么什么才是等价交换呢?

就是交易双方的交易物品的实际价值,是否相当。如果价值相当,那就简单了,你买我卖,大家满意。如果一方的交易标的物,出现了明显的溢价。那么我们就需要把双方交易商品的实际价值,交易地位,买卖逻辑,市场现状,全部分离出来。

再参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用书面列表的方式标示出来,方便进行更深入的逐条探讨,力求达到一种书面的,平衡的,满意的状态。其实这种情况,我倒是认为用法律来解决,是最好的选择,要是连法律都解决不了,那么法律在等价公平交易环境中的原则性,岂不是失去了意义。”

王永利闻言,点点头,深吸一口气道:“希望这样吧!要是这次能顺利签下这个金牌主播!我个人认为,对公司以后的发展,还是利大于弊的。”

朱子泉道:“王总监!咱们公司真的打算给这个章鱼,一个金牌主播的待遇吗?那也算大手笔了,我记得我们今年还一个金牌主播都没签呢。”

王永利道:“现在已经不仅仅是金牌主播了!赵总上午又打电话了,说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还要买断他那个笑傲江湖的相关权益。价格上限是一百万!”

朱子泉闻言一脸吃惊的表情,道:“为什么!我们不是都给他金牌主播的签约权利了吗?难道其中不包括笑傲江湖的相关权益吗?”

王永利笑道:“这个问题,我是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了。还是请教一下黄律师吧!”说到这,他转向了黄志,道:“黄律师,希望你用专业一些的意见,帮小朱答疑解惑一下。”

黄志道:“一般直播平台的签约主播补充协议,主要是涉及双方权益、工资待遇、违约责任和相关知识产权这几个方面。其中又以相关知识产权这方面,最笼统。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部分视频直播平台的主播们,他们所谓的知识产权,一般都构架在第三方责任人的知识产权基础上。

如他人的游戏、音乐、影视作品、个人肖像等等……所以像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没办法把知识产权的权益,界定的太清晰的。太清晰了,反而是我们侵犯了别人知识产权。很多时候,我们往外推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往自己身上揽呢。

转过来说,像这种握有百分之百知识产权的原创类主播,市场上是很少见的!甚至可以说非常的少见。

如果仅仅靠金牌主播签约权利的那点利益和笼统的知识产权界定方式,就想打动或者说限制对方的流动,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知识产权,涉及到我国的著作权法,其中的内容以及涉及的相关权利,是很全面的。没有详细的协议条款来作为彼此的界定,那么像以前那样,辛辛苦苦培养起的主播,转眼又被其它平台轻松挖走的事情,会再次出现。到时候我们公司岂不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永利见朱子泉不断的点头,也笑道:“明白了吧!想要限制对方流动,那么我们公司必须要将笑傲江湖的相关权益,真正的抓到自己的手里。因为只有这样,协议条款才能对主播产生更大的制约。

如果我们花一百万买断笑傲江湖的部分权利,那么再加上金牌主播的相关福利和标注清晰的后期投入,我们就可以把违约责任和罚金,定的更苛刻一点。

当然,打官司要违约金不是目的,限制主播流动才是目的。对这种百分之百原创的主播来说,我们的投入虽然大,但对他的限制也同样大。这就是典型的有坏处,也有好处的道理。”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