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歌楼里,烛火明亮。叫嚷声、催菜声、唱喏声、大笑声混杂在一起,宾客如织,好不热闹。
程采夕习惯性地找到了上次喝酒的那张桌子,却发现已经被两个年轻人占据了。唐安本想等等,可程大小姐倔脾气一泛,愣是掏出二两银子让两人让座。那二人见程采夕仙子般的模样,哪里会说半个不字?不仅让出了桌子,还三步一回头,看向程采夕的目光满是眷恋,再看看唐安,又不住摇头。
那意思再明显不过: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对于这样没有眼光的穷吊丝,唐安一贯不和他们一般见识。待到点了酒菜,唐安问道:“大小姐,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程采夕左右看看,道:“若你以为当了‘外使’,能接触到大雪山传人是天大的福分,那么我只能说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
秦天给他安排任务的时候说过,这看似是一份美差,但同时也有天大的危险。唐安一直想不明白,不过是和一个山上下来的小妞谈谈情说说爱,有什么危险可言?
不知道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皇上模棱两可的一番话,一直如同一根刺一样梗在他心里,让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
听大小姐的口气,似乎洞悉了天机一样。唐安眼睛一亮,问道:“这话怎么说?”
“你很不服气是不是?”程采夕一脸鄙视,伸出一根纤细白嫩的玉指:“第一,虽然我不是朝廷中人,可是被本小姐抓住的贪官,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朝廷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比你知道的多得多。得了皇宠可以让你一夜享尽荣耀,但若有人眼红,暗地里给你使绊子,你连怎么锒铛入狱的都不会知道!这里面的水太深,并不适合像你这样没有根基却又平步青云的人。”
说起官场的阴暗,唐安只是听说过而已,却从未深刻体会到,自然不会比大小姐知道的更多。听程采夕提起,顿时觉得很有道理。
朝廷充满纷争,并不是所有人都站在皇帝一边,这从当夜在飞雪悦兰阁有人胆敢弑天就能看的出来。
京城不太平,皇位也不太平。自己傍上了皇上,看似攀上了高枝,但实际上,背后那些想要改朝换代的人,恐怕早已经把自己看成了眼中钉肉中刺。而让唐安最摸不着头脑的一点,就是皇上再三嘱咐这件事的重要性,可却交给了自己这个局外人来担此要职,这根本说不通。或者说,自己想不通。
皇上不能任用亲信,说明有一股力量死死地制衡着他。若是直接出面招揽慕仙子,会引起这股力量的反弹。安排给自己一个局外人,那股力量也就没了话说。就算要追究,秦天也可以一推二五六:虽然人是我找的,可是他并不是我的人!
如果猜测是真的,那秦天就等于把他架在火上烤了。
与皇权对立的力量,肯定强大地难以想象。自己阻碍了那些人的利益,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自己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接收他们的拉拢,要么被彻底打压。
换阵营是肯定不可能了,完不成皇上交代的任务,秦天第一个不会放过自己。而与他们对抗,自己的力量又太单薄。
怎么办?
程采夕的话,让一直想不明白其中关键的唐安茅塞顿开。但是这一“开”,却也开启了无尽的烦恼。
“唐安?”程采夕伸出无根修长的手指,在已经愣神的唐安面前晃了晃,“你在听我说话么?”
唐安回过神来,道:“大小姐,你接着说,第二又是什么?”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程采夕站在另外一个角度,或许比自己这个局中人看的要透彻的多。而多驱散一些迷雾,他也会少几分危险。
“至于第二,便是慕绒姐姐的问题了。”程采夕说着,双目泛起缅怀的神色:“我和慕绒姐姐,其实只见过一面——她救过我的命。”
“救—命?”唐安一脸诧异。他怎么也没想到,大小姐曾经说过的“与大雪山有渊源”,竟然会如此离奇。
程采夕叹息一声,徐徐说道:“十三年前,我才只有五岁。爹说我得了很重的病,走访了京城所有大夫,他们都告诉爹,我活不过第六个年头,除非能有高手打通我堵塞的血脉才能给我续命。呵呵,没想到吧,其实我早就不应该活在这世上了。”
想想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天天数着日子等死,那种感觉该有多无助。唐安心中怜意顿起,安慰道:“大小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老天爷既然让你活着,你就有活下去的意义,切不可妄自菲薄。”
“爹也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以后可以做好多事,可以不用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整天在家里学刺绣女红。现在想想,他只不过是想留住我求生的意志。”程采夕满脸苦楚,显然陷入了回忆当中。“那时候,我娘刚去世不久,如果我再死掉,怕是爹爹整个人就要崩溃了。所以,虽然明知希望渺茫,他还是带着我去了大雪山。因为要打通血脉,大雪山的‘雪山截脉’称第二,天下绝没有人敢称第一。”
唐安听得入神,道:“后来呢?”
“后来,我们在山顶看到了一块‘来人止步’的石碑。爹怕冒犯了慕大师,只能天天等在那里。”程采夕声音有些颤抖,继续道:“大雪山真的很冷,爹找到一个山洞,让我靠着火堆,他却每天都等在那块石碑旁边。一直等到第四天,我们带的食物都吃完了,本来我以为我们会死在那里,就在这时…我见到了慕绒姐姐。”
唐安叹息一声,对程云鹤肃然起敬。
这天底下最无私的爱,也许就是父母之余儿女了。想一想在那寒冷彻骨的雪山之巅天天盼着,只为给女儿一线生机,这份爱已经不能用伟大来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