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星期一,我叮嘱了秦安几句“不要看野花”和“早点回来,我很喜欢带着晚餐的你”之类的话后,他便去上班了。
作为一个还没有毕业的米虫,被秦安这样照护着,我表示很骄傲很自豪。
而作为生在党的关怀下的一个十分热爱社会主义的共|产|党的拥护者,我觉得每天这样挖资本主义的墙角真是太舒畅了!
于是等他一走,我便打电话去找了另外一个大资本家的麻烦。
我大咧咧的开口道:“喂,路逸之,喝了几口洋墨水,你现在长本事了是不是!回来竟然都不通知老娘一声!”
他毫无压力的笑了一下,说着:“叶伯伯说你有事要忙,所以我就没有告诉你。迟早也会见面的,不急这一时。”
不急这一时?屁的!此话纯属扯淡!
我插话道:“既然不急这一时,你那天干嘛过来找我。”
他幽幽的道:“我什么时候过去找过你?”
“路逸之!我知道那天来找秦安的是你,我看到你猥琐的背影了,不要给我装说你不知道!不要给我装说不是你!”我火冒三丈的对他吼道。
都被我抓住现行了,还想装无辜!靠,路逸之,你也太嫩了!
他的嘴角似乎抽搐了一下,尴尬的轻咳了几声,道:“原来你知道是我啊。”
我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心平气和的道:“你又没走多久,我还不至于忘记你长什么样子,背影什么的很好猜啊。”
“你怎么不问问我跟他讲了些什么?”
我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反问道:“我问了你会说吗?”
他说:“大概是不会的。”
我就知道这货以为我傻,想要坑我。
“既然您老不会说,我何必自讨苦吃的问呢?”
他在那边喃喃自语着,“也对。几年没见,你智商似乎进了一个层次。”
我想路逸之一定是因为跟我隔了个电话,所以他看不到我脸上有一种想要找人爆他菊的表情。
“跟你这种智商拙计的人分开久了,又跟秦安这种高智商的人在一起久了,很正常。”我没有良心地道出事实。
路逸之很不虚心的道:“其实我不觉得我的智商比他低,所以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不是你的问题也不会是我的问题。
路逸之继续道:“欢欢,你有时间吗?我想见你。”
我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的!
我冲着手机屏幕里正在说话的他,做了一个凸的手势,“你刚回来的时候怎么不说想见我啊,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
“真的不出来吗?我是有事情告诉你,大概是关于秦安的。”
“关于秦安的?”我思考了一会儿,答曰:“你把我当傻子骗吗?你能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
路逸之似乎是没有想到我不似以前那么好骗了,于是过了会儿,才说:“我不是很清楚他的事情,不过我很清楚地知道叶伯伯以前交代过你什么,其实,我现在跟你的目的是一样的。至于我的目的……”他沉吟了会,“嗯,欢欢,你知道的。”
目的?嗯,我知道的,我的确知道。
我摸了摸鼻子,关上了笔记本电脑,说道:“你在哪里?”
他说:“你家楼下。”
楼下?
我跑下床,耷拉着一双小熊拖鞋就跑到窗户前看,楼下果然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路逸之穿着一件风骚的紫色外套,眼睛正瞟着我的方向。
看到我拉开窗帘,他笑逐颜开的道:“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穿小熊的睡衣。”
我赶忙拉上窗帘,说道:“你等我一下,我马上来。”
换好了衣服后,我拿着包包就出门了。
到了楼下的时候,路逸之正在青天化日下,卖弄着他的那张老少咸宜的脸蛋,引得过路的各位大婶大妈都注目围观。
说实话,几年没见,他的变化不小。以前嫩白的肤色变成了小麦色,而且身材也变得结实平坦。
我看着他现在的样子,不屑道:“怎么晒得跟包青天似的?”
路逸之一脸无辜,“有这么黑吗?我以为刚刚好的。”
“哪里有刚刚好?”我嫌七嫌八的揪揪他的脸蛋,又把他袖子捞起来,说着:“都晒成小麦色了,哪里还刚刚好!”
路逸之的表情更无辜了,“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小麦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