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营刚离开营地,便展开了锋矢散阵向前推进。
锋矢散阵,又称索敌阵,是圣祖发明的一种适合大规模骑兵在敌军重兵包围下迂回穿插,又不与敌人大规模接触的骑兵阵型。这种阵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就是锋矢箭头,也是引路人,一旦要转向,引路人必须第一时间将指示传达到各个单位;第二部分是锋矢两翼,又称索敌队,它的作用是一旦遇到敌人首先向锋矢和中间的队友发出信号,同时要与敌人做短促的交战,能打则打,不能打即走,一切以不破坏锋矢散阵为目的;第三种是箭中杆,又称援应队,它的任务是在索敌队被击溃时援应,扩展到两翼,消灭敌人或者支援索敌队,继续保持阵型不被击溃。
锋矢散阵可大可小,大的可以由数万骑兵组成,小的也有百十人的小阵。适用地点为视野开阔的草原和平原地带。按照第一营的规模,一般以伍为单位最合适,以锋矢阵排开,以伍为单位,每伍之间相隔五十步到一百五十步之间,这四百多骑,覆盖范围最宽处能够达到三里之巨。
这种阵型的优点在于,能够将骑兵的机动性完全发挥,同时还能将侦查范围扩展到极致,如果是在护送重要人员或者需要边侦查边急速突进的大范围战场上尤其适用。但其缺点同样明显,那就是己方阵型分的太散,一旦遇到敌方精锐势如破竹般的突进,己方难以快速集结优势兵力进行围剿,从而导致整个阵型的崩盘。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阵型。最适用的就是最好的。此时眼前的战场,就是最适用于索敌阵。毕竟第一营的目的并不是与敌交战,而是快速迂回。如果采用传统的密集锋矢阵突进,一旦遇到敌人的重兵阵地,将彻底阻滞第一营的速度。而索敌阵就能快速规避掉这些难啃的骨头。
沈云在右翼索敌一队。前方一百步是高举军旗的庞通和营长张末,同时还有另外五名骑兵,一共十四匹战马组成的小队就是索敌阵的锋矢箭头。沈云身边跟着的五名骑兵都是原来庞通那个伍的,算是凌晨时分第一波接敌的学员兵,战斗经验已经有了些,不过从他们紧绷的脸色和不时游移的眼神还是能看出他们此刻的紧张。
在营地里观察前方时,整个地势无疑是平坦的。但跑在这片土地上才会发现,所谓的平坦只是相对而言,这里不时会有一些地势起伏,前方的军旗还在高高飘扬,但庞通和张末的身影却时常消失在视野里。每当这个时候,沈云就会告诉自己。稳住,不要担心,两翼索敌阵并没有放响箭示警。
全军行进三里之后,前方旗帜快速地摇了起来。沈云骑在马上,迎风大喊:“加速,全军加速!”身后学员兵也纷纷开口呐喊,长长的马鞭高高举起。重重落下,响亮的摔鞭之声传到后面的骑士那里,他们也纷纷开始加速。
瑞兽全力奔跑时的速度是极快的,第一营没有一匹马能够跑的过它,所以沈云现在还不敢放开速度让它跑,马鞭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主要还是依靠马镫上的马刺,来告诉胯下这匹早就互相熟悉的马儿来控制速度。
沈云向右望去。除了渐渐西沉的刺眼的阳光,却是看不见别的什么。再向前方跑了一里,他们离中军更加遥远,直线距离已快六里,此时还能听到远处隆隆的战鼓声似有似无的传来,阳光也不再直照,中军那里一片尘土飞扬的景象终于有些依稀可辨。
此刻。重骑兵应该开始冲阵了吧?也不知道两百重骑浑身披挂,如同现代坦克一般冲撞敌阵又是何等情景?
没等沈云从铁骑冲阵的幻想中清醒过来,他右后方两百五十步左右的索敌三队突然发出两枚响箭!沈云浑身一震,终于接敌了。回头大喝:“有敌两百向我接近,发响箭两枚,通知张营长。全军向东,再移五十步!”
如果此刻有人能够从天空俯视整个第一营可以发现,整个呈现锋矢阵向前推进的四百多骑,随着连续不断的两声响箭,整齐地同时向东移动了将近五十米,然后继续向前!
这种阵型的操演在昭武大学里早就是家常便饭,全军转向也非常顺利,避开了从右翼赶来的敌军。可再向前跑出一里,左右两翼居然同时发出了四声响箭!
此时沈云已经能够明显看见从左右两翼远处大概几百步外飞快接近的敌军骑兵,尘土飞扬,带着无尽的戾气,扑面而来。而在这时,前方消失在一个洼地里的锋矢箭头也发出了四声响箭!
“该死,三方同时遇敌,营长,快吹号集结啊!”沈云手里紧紧抓住缰绳,心里大声呐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面还在飘扬的军旗。
可是右翼敌军快速接近到一百步时,沈云也没有听见结束索敌阵,全军集结起来应战的军号。前方张末等人的身影消失了一下又快速出现在视野中。不过他们又向东偏移了五十步……
“这是……”沈云一愣,但旋即明白过来,张末的命令还是要快速从前来拦截的敌军中迂回穿插过去,不与敌缠斗。他下这个决定容易,可他偏移了这五十步,那敌军必然如同削面的快刀一样要与右翼的索敌队接触。由于敌我两军都在快速接近中,在接触的一瞬间,双方都不会停下脚步,而是以弓矢或者骑刀决定胜负!这种情况是锋矢散阵最怕遇到的,因为不管杀敌多少,两翼都必然被敌军削掉一层!这可不是真的面团,哪怕是薄薄的一层,那也是用人命去计算的厚度!
沈云无暇再想,右翼的敌军在快速逼近,同时前方蜂拥而来的敌骑也已经肉眼可见。沈云迅速判断了一下两军接触的距离和时间,高声大喝:“换手弩,右翼不管,专射前方来敌!”
这一瞬间的判断,将决定沈云这六个人的生命。无数精锐的骑兵就在这刹那间的判断间断送了绚烂的生命!因为在高速移动的战马上,他们往往只有一次选择使用何种武器的机会!一旦判断失误,该用手弩的时候用了骑刀,那等待他们的将是敌人夺命的箭矢,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只能沦为地上的一滩肉泥;而如果该用骑刀时选了手弩,结果同前面一样……可以说仅仅是一秒钟的判断。却考验临阵基层指挥官最紧要的几个素质---速度计算能力,敌我强弱的判断能力,还有更重要的,运气!
沈云的判断来自于直觉,这也是之前云外堡时飞骑军朱能告诉他的:“在锋矢散阵中遇到敌军,请用你自己的直觉来判断该用何等武器!什么诱敌深入、围三缺一之类的狗屎兵法在此刻毫无用处。只有直觉能救你!”记得当时方誊还问了一句:“那不是在赌运气?”朱能的回答很犀利:“菜鸟,很快你就会知道,在战场上有时候运气比什么都重要,最起码,它能救你的命!”
前方来敌只有二十骑左右,其他敌军应该是还在后面或者绕到了左翼,不管什么原因。沈云瞬间判断是右翼的敌军抵达射程时他们这六个人十二匹马应该已经脱离与其接触的范围,而前方敌骑是斜插进来的,不可能与他这一伍有短兵接触的可能,但能达到弩箭的攻击射程!考虑到对方也曾是汉军,所以对方的装备上也不会缺少手弩这个骑兵远程打击的利器,所以沈云果断地下达了使用手弩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