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丝皱了皱眉好看的眉毛,“要从哪里开始,什么意思?”
泰隆扬了扬手中冰冷的刀,“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么?虽然我不会杀了你,但我会让你见一下你自己鲜血的颜色。所以,我在考虑,割开你身体的哪个部位,让鲜红的血欢快的流出来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拉克丝做出一种少女般天真明媚的表情,笑吟吟的问:“你觉得,哪个部位最让鲜红的血欢快的流出来呢?”
拉克丝这种丝毫不惧,反而很有意思的让泰隆更是一窒。
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吗?在问一个屠夫猪的哪个部位好吃?
你以为这是在珠宝店买珠宝吗?在问一个珠宝师哪种珠宝好看?
你以为这是在喂养一只宠物狗吗?在问一只宠物狗今晚想吃什么狗粮?
泰隆完全没想到,当他很认真很严肃地和拉克丝说很残酷很恐怖的杀人放血时,拉克丝脸上不但没有露出任何惧色,反而饶有兴趣的反问他,一点都看不出害怕的模样。
蔑视,这是彻底的蔑视。
泰隆心中涌起了千言万语,却无法表达出来,第一是沉默寡言的他并不擅长说出心中的想法,第二是表现出愤怒的一面,那也未免太降低自己的风度了,刺客,也是要有刺客的风度的,作为诺克萨斯有史以来最有天赋的刺客,作为是将来要成为符文之地最伟大刺客的男人,泰隆当然要保持自己的风度。
于是,泰隆把目光放在了拉克丝洁白修长的脖子上,用职业刺客的专业语气说道:“颈部,当刀锋将颈部的大动脉连带气管一起狠狠割断,猩红的鲜血就会像喷泉一样欢乐地喷涌出来。”
是的,对于一个刺客来说,最喜欢刺杀的部位就是颈部,而割喉,则是泰隆最拿手的艺术。
刀锋割开皮肤划破肌肉切断喉管,再把动脉切断肌肉划破皮肤割开,从颈项的另一边脱颖而出,这是泰隆最喜欢的感觉。
这感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从刀锋上传来,传到到手指间到手腕到手肘到手臂最后直接震颤到心里,层次分明感受深刻得就像一首美妙绝伦的诗歌。
然后鲜红的血就热情奔放兴高采烈地从敌人的身体里如喷泉般喷涌出来,这种感觉,对泰隆来说,实在是太美妙了。比任何东西都能让他上瘾。
拉克丝道:“你不是说过,你不杀我的吗?”
终于知道怕了吗?怕我杀了你?
听到这句话,泰隆以为拉克丝已经开始害怕了。在泰隆的直观印象中,拉克丝只是一个从没见过血腥,更没上战场的,养尊处优的贵族少女而已,至于她对泰隆所说那些话,泰隆一直都认为那只不过是贵族少女娇蛮、爱说大话的通病罢了。
可是,为什么她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淡定,为什么仿佛她总在掌握着一切?
“即使割断你的喉咙,让你的鲜血像喷泉一样喷涌出来,我也能保证不会让你死,因为我会割开你最脆弱却不至于致命的血管。我能精密的操纵我手中的刀,像艺术家一样。怎么样,是不是想想,就觉得很美?”
泰隆玩弄着手中的利刃,他的双目就仿佛狼眼一般,阴狠而残刻地看着拉克丝,口气有种恫吓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