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沙漠蛮族的大块头战士口中吼出的,是被称为“荣誉之战”的挑战词。
从帝国西境继续向西数千公里的距离,都被漫漫黄沙所覆盖,星星点点的绿洲就如同点缀在黄金大饼上的些许芝麻。由于环境恶劣、物资贫瘠,沙漠蛮族诸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斗,沙漠蛮族的男女老少都是堪称优秀的战士,这种战斗往往会带来可怕的悲剧。
一个部落覆灭,而另一个部落衰亡。战斗的结果是没有胜利者。
所以在两百年前,第一位高举蛮兽王旗、征服了大半个黄金沙漠的蛮族领袖模仿人类贵族“神前决斗”,制定出“荣誉之战”的规则。
荣誉之战通常出现在部落之间战局僵持的阶段,由一位拥有勇武之名的蛮族武士提出,另一方可以选择应战和拒绝,但是拒绝的话,往往会导致士气的巨大丧失。
沙漠蛮族崇尚武力,敬畏强者,一个失去了威名的胆小鬼是无法在领袖的位置上继续待下去的,甚至连维持武士的资格都没有。通常情况下的战败并不会导致威名损失太多,在绝对劣势之下投降也不会,但是畏惧死亡而拒绝荣誉之战,绝对会让一位蛮族武士威名扫地。
镇守考文垂的荆棘花家族与沙漠蛮族进行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争,当然不会对荣誉之战感到陌生。实际上,考文垂的历史上至少有过三次记载,守卫城邦的指挥官接受了荣誉之战。
三次荣誉之战的结果并非全都失败,其中两次让指挥官丢掉了阵地和生命,但是也有一次荆棘花击败了蛮族武士。那些已经攻上城头的蛮族纷纷撤退,把唾手可得的胜利抛在身后。
当然,结束的只是当天的战斗,第二天蛮族大军卷土重来,那位获得了荣誉之战胜利的指挥官不幸阵亡,遗体周围躺着至少二十名蛮族武士的尸体。
“蛮子,让我来做你的对手吧!”爱德曼男爵在所有人来得及阻挡之前,就挺身而出,长剑在他的手中高高举起,剑刃上流淌着来自沙漠蛮族的鲜血。
“你是什么人,有足够的威名吗?”蛮族武士敖德萨叫喊着,同时战斧一挥,宽大如门板的斧刃将一名扑过来的城卫军军官连人带甲砍成两半,“俺是角抵部落的顿,俺曾经打过三百次白刃战,没有一次让威名遭到玷污!俺杀过的人可以从城墙这头排到那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敖德萨的对手!”
“我的名字是爱德曼?布里佩斯。”爱德曼男爵的回答分外简单,他知道,报出这个名字就已经足够让蛮族武士疯狂起来。
城墙上顿时爆发出一阵呐喊声,一群蛮族武士像是发了疯一样冲向爱德曼男爵。他们排成紧密的阵列,把敖德萨护卫在最中间。城卫军爆发出来的战斗力同样非同小可,很快就切断了蛮族武士的退路,把他们团团包围起来。这些蛮族武士寡不敌众,很快就纷纷倒在城卫军战士的刀剑之下,不过他们的疯狂也把敖德萨送到了爱德曼男爵的面前。
蛮族武士敖德萨在冲杀之中至少亲手砍死了十多名城卫军,全身浴血,面目狰狞,握着双刃战斧的手臂青筋暴突,看上去宛如来自地狱深渊的恶魔。不过这只恶魔已经深入城卫军的阵列,而且正在被一群高阶熔金战士围攻,迟早性命不保。
爱德曼男爵挥了挥手,示意围攻敖德萨的私人护卫退开。“在这里决斗怎么样?”他指着一处大半坍塌的塔楼说,“所有人都能看见这场决斗,胜者迎来光荣,败者丢掉性命。”
敖德萨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粗鲁而凶狠的笑容,“非常乐意,荆棘花的头人,你的脑袋我要定了。”
“我倒是拿你的脑袋没啥用处。”爱德曼男爵耸了耸肩膀说,“不过很抱歉,你没法回去领赏了,哪怕你真的赢了荣誉之战。”
“每个人迟早都有一死,荆棘花的头人,不是在刀剑之下,就是在床上。”敖德萨容貌凶恶,声调粗鲁,说出来的话却颇有哲理,“能够死在这里,俺就一定能够拥有歌颂自己的火歌,灵魂前往野性之神卡拉扬的永恒战场!”
爱德曼男爵敛去笑容,严肃的点了点头,“那就来吧,蛮子,为你的残暴行为赎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