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请你吃麻辣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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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谁是我女朋友?”晨枫不紧不慢,吊儿郎当地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

“嘶——”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随后全都大叫了一声一起缩到了角落里。

晨枫有点蒙,但是很快想到了云云,只能耸耸肩。

郑爱国腿直打颤,用着颤抖地声音问道晨枫:“你……你是人是鬼?”

晨枫冷冷一笑:“废话,你杀了我,你说呢?”

“啊!”郑爱国眼球一番,软绵绵地倒了下去。那小警员嘴巴直打嘚瑟:“都……都是他只是我干的!你别杀我!别杀我!”

“别逗了骚年,这世界上只有勾魂者,没有黑无常。”晨枫拍了拍那小警员。

张驰颤抖地问道:“你究竟是谁?”

“勾魂者!”晨枫淡淡说道。那小警员鼻孔朝天一翻,倒了下去。

张驰继续问道:“你不是……死……死了吗?”

“我要是能被一个小警察一脚踢死,我还有脸活着吗?”晨枫摸了摸张驰的头发。

“我还以为……”

“都不许动!把手举起来!”市局局门被“通”的一声踹开,走进来一堆带着绿帽子,穿着绿袄子,脚踩绿靴子,浑身一副绿意盎然人。不过手里的东西有点吓人——九五式自动步枪。

宋旭岩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谁是负责人?”

“我!我是!我是!”金绍文,金局长风风火火赶来。

“你好!我是利刃大队队长——王鑫越!我想知道我们的同志晨枫犯了什么罪?”一个笔挺的男子冲着金绍文敬了个礼。

金绍文赶忙回敬:“据了解,晨枫是犯了不经意杀人罪,我们已经掌握了具体的证据。证明死者——李琼就是被晨枫失手打死,根据我国刑法,我想晨枫应该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王鑫越说道:“我想看看您所说的证据!”

金绍文擦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对着王鑫越说道:“抱歉!事发当时我并不在局里,如果您想知道具体情况,请找郑爱国郑队长!我这就替您联系他!”

“不用联系了!”晨枫伸出手来打住了金绍文。“你们的郑队长,现在就在这里。”晨枫说罢指了指躺在地上翻白眼的郑爱国。

“这……”金绍文狐疑,“郑队长怎么了?”

“我是晨枫!”

“什么?”金绍文险些跳了起来:“你不是已经……”

“你们的郑队长就是这么认为,所以……”晨枫故意卖了个关子。

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了叫杀声。

岳峰一行一百了人直接手持钢管,砍刀,准备冲了进来。却被门口的绿帽子们拦了下来:“干什么!干甚了”

岳峰风风火火地说道:“晨枫没罪!放了晨枫!”

“晨枫没罪,放了晨枫!”一百了号人齐声喊道。响彻云霄。

岳峰打算拼了,怎么也得把晨枫弄出来。

“我已经查到证据了,空歌厅的经理在华晨大酒店,亲眼看见晨枫用匕首划破了李琼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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