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发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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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如果有一样东西可以把战争分为两类的话,那就是火器。

火器的改进使战斗进入了它的技术阶段。个人的英勇敌不过机械的技术,谁能使用比较优越的兵器,谁就是可怕的敌人,就如西方军事学家富勒说的:火药的使用,使所有的人变得一样高,战争平等化了。

老“约翰”是一个崇尚和平的艺术家,一直对枪械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连如何按照步骤向枪统里填装弹药都不晓得。

因此,在约翰来到放置枪弹的仓库时,周围突然多了一些古怪又好奇的目光。

大少爷居然会来到这里,真是出人意料,这是他们心中的想法,不用猜也知道。

约翰把帽子放在仓库外的衣架上,对旁边的伙夫勾勾手,说道,

“去把雷诺那个混小子叫过来。”

雷诺是约翰从穿开裆裤开始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发小,不过在约翰选择去弗吉尼亚州求学、并考上威廉玛丽学院后,长时间不见面,在加上自己又越来越文艺化,相互间的关系就慢慢淡了下来。

而且在老“约翰”的记忆里,除了偶有回忆外,他也没把这段关系当回事儿。

不过,约翰可不这么想,经历21世纪社会的种种人情往来后,他越发得明白发小的珍贵,如果把同窗之谊比作熊熊燃烧的火炉,只要有柴火就会一直燃烧下去;那发小之情就是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灯,即使你什么都不管,它也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带来光明。

五分钟后,一个身体瘦高白人青年大步走了过来,青年大约24岁左右,短发,眼窝下带着雀斑,脸颊细长,眼睛很大,看上去很有精神。

青年走到约翰身前,微微躬身,有些拘谨地说道,

“少爷,您找我?”

约翰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打量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认认真真地看上一遍,直到他面色有些抽搐时,才开口说道,

“说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七年没见过了。”

“是的,少爷。”

雷诺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似模似样地站在那里,就像根木头,一点都没有小时候的油滑劲。

可他这幅表情骗得了别人,如何骗得了深知他底细的约翰,一个十六岁就当爹的混小子怎么会是根木头,

约翰笑了笑,脸色突然一变,狠狠地说道,

“你小子还知道七年呀!七年没见,见面的第一句,你就喊我【少爷】,

呵呵!少爷,多生分的名字,奶奶个熊,

亏我还特意给你带了一份礼物,没想到你这混蛋早就把我这个朋友忘干净了。”

听到这话,雷诺神色大急,连忙说道,

“少爷,我没有……”

约翰眼睛一瞪,“还叫我少爷!”

雷诺苦着脸,嘟囔道,

“约翰!”

“唉!这才是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嘛!”

约翰大笑着锤了锤他的肩膀,小时候一起玩耍的记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雷诺咧咧嘴,到最后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大笑起来。

发小就是这样,只要你稍稍用心,瞬间便能找到童年的记忆,因为他本身就代表了你的童年。

约翰把随身的怀表取出来,吊在手心里,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知道这是什么吗?”

“那是当然,不就是一个怀表吗,我老爹也有。”雷诺无所谓地说道,眼睛向外看,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直勾勾地停留在怀表的外壳上,细致而紧密的花纹,发射着银色光芒刻印,这东西绝不是一般的货色。

“浪琴1843年白金版,附带黄金秒针盘。”

约翰面无表情地说道,随手把怀表抛了出去,

“小子,便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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