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烈属保护法(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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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戡甘心让贤高敬宗,除了不想当出头鸟这个因素之外,主要还是在高敬宗身上看见了一种藐视一切、锐不可当的朝气。这种朝气在他看来,有时候总是太过于迷信斗争与胜利,不过他又不得不承认,常以稳重来要求自身的自己也总是被高敬宗的气质所吸引。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敬宗身上上位者的气势就越重。哪怕高敬宗一个字都不说,仅仅散发一分威压,就让张方平这个也算是见过阵仗的撕杀汉吓得脸如土色,战战栗栗,说不出来话来!

常言道:灯下看美人。刘细花虽然不算清丽绝色,但是小家碧玉梨雨带花更显得楚楚动人,在灯光摇曳下她那曼妙成熟的身材比白日更胜三分,一时间大堂内看花了眼,但见她面上神色凛然,却又不敢多看,自惭形秽地低下了头。

高敬宗淡淡的道:“怎么回事!”

刘细花轻轻福了一福,提起柴刀一指张方平道:“贼子欺辱奴!”

话音刚刚落,江淮大都督府司刑参军王大兴的冷汗就流了下来。王大兴曾是邺城南城水火衙役,所谓水火衙役,其实并不是指专门扑灭火灾的衙役,而是因为古代衙役分为持水火棒,棒的一半涂红色,一半涂黑色。红为火之色,黑为水之色,取不容私情之意,故名水火棒。作为曾经也算半个公门中人,王大兴知道他的这个司刑参军为七品官,与正堂县令同级,但是权势要得很多,专门负责一州五刑之法,上古时期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两汉之后五刑则指笞、杖、徒、流、死。

虽然说此时江淮大都督府只有三城之地,民不过十万。但是这好歹也是进入了都督府的高层官员。偏偏这个时候居然出现了这类伤风败俗事件,肯定会被高敬宗以为自己玩忽职守,万一撸掉他的这个司刑参军,他可没有地方哭去。

刘细花哽咽着,将张方平如何咒骂亡夫张健康,如何出言调戏她的事情娓娓道来。这是刘细花怒道:“贼子安敢如此辱奴,奴岂可罢休?还望大都督为民妇做主!”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傻眼了。张方平不是普通人,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侮辱阵亡烈士和其家眷,按说判其斩首都不算过分。可是张方平却是参战功臣,斩首一级百人将,等于后世三等功。如果处置过甚,会对高敬宗影响不好,肯定会有闲言碎语出现,认为高敬宗卸磨杀驴。作为公门中人,王大兴并没有直接宣判结果,而是观察高敬宗的脸色。

虽然古代法家提出了“王子犯法,于庶民同罪!”事实上这一直都是一句空话。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做到这一点。所谓的公平只是相对的,庶民杀死庶民,庶民必须偿命,这样会公平。可是一旦阶级不同,产生碰撞,法律的天平也就开始倾斜了。士人杀庶民,不用抵命,只需要赔钱了事,区区万钱仅仅是二十只羊、一头半牛价价值。

高敬宗道:“事就是这么一个事,这算是咱们江淮大都督府的第一件民事案件,究竟如何处置,大伙都可以说说,涉案人员牵扯到了军方,军方将领回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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