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体态均匀,标准的国字脸,看起来英气十足,头发一根一根傲然挺立,一看就知道是打了啫喱水,脖子上挂着一条不粗的金项链,手上带着一块看起来就很是昂贵的大金表,食指上也戴了个金戒指,一股暴发户的打扮。
我看他的时候,他也刚好在打量我,我们俩人彼此互相点了点头,谁都没吱声,我转身往我们的KTV走去,“哥,那个人身上有股子血味儿,跟教过我功夫的孙瘸子身上的味道一样。”
“血味儿?我怎么没闻到。”我嗅了嗅鼻子有些茫然的望向陈御天,同时回头看了眼那个青年,青年依旧一脸友好笑容的朝我点点头。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看见他我觉得心慌。”陈御天笨拙的摇了摇头,我想他说的应该是一种直觉,紧接着我的心就沉了下去。
陈御天跟我说过教他功夫的孙瘸子好像是打过“越战”老兵,越战老兵几乎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青年跟孙瘸子身上的味道一样,也就是说他杀过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想到这儿我又回头望了望那个青年,青年如同松柏一般傲然的背手站在门口,脸上仍旧挂着人畜无害的微笑,可是再次跟他的眼神对上,我却有种跌入冰窖的森寒。
先前的喜悦全都被“清帮来了”这个沉重的消息化给冲散了,我不相信在上海滩有人敢跟大名鼎鼎的清帮重名,也就是说棺材的后台找上门来了,他们铁定不止是在想在酒吧路上开间小酒吧那么简单,那么意思就再明显不过...
回到KTV里,我让王行给旅馆的兄弟们打电话,分配上班的地方,我一个人闷着脸坐在沙发上开始思索对策,准确的说其实是在发呆,我们这群人和庞大的清帮放到一块,简直就是云泥之别,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的。
“老板。”我正发呆的时候,林夕捧着一杯热开水递给了我。
“谢谢。”我朝着她点了点头,虽然这姑娘身上疑点重重,不过懂得确实挺多的,而且我们此刻确实也需要这样的人才。
“老板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林夕月牙似得眼睛笑成了一道弯,两只深深的小酒窝看起来特别的可爱。
“没有,就是有点累了!”我摇了摇脑袋喝了口热水,朝着她轻笑道:“喊我宝哥或者宋宝就行,别老板老板喊着,我其实狗屁不是。”
“好的,宝哥!我还以为你是因为对面那家新开的酒吧犯愁呢。”林夕乖巧的点了点头。
“你也知道对面新开酒吧了?”我心头升起来一抹疑惑。
“当然啊,他们大清早就开始装修了,叮叮当当的吵得我都没睡好。”林夕哀怨的吐了吐舌头,安慰似得低语道“其实没什么的,新不新开对咱们都不受影响,他家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所有生意都抢走吧。”
林夕的一句话瞬间把我点醒,之前确实有点钻牛角尖了,甭管是清帮开的,还是天门开的,他一家场子总不可能把整条街的生意都抢走,大家各挣各的钱,他们要是耍什么手段,我们再想办法接就成,确实不是大问题。
“谢了啊,老妹儿!”我感激的朝着道谢。
“我叫林夕。”她脸色通红的转身去忙别的事情了。
明天就要开业,很多细节没有搞定,这天晚上带着哥几个一直忙到了凌晨两三点,累的我脚后跟都疼的不行,休息的时候我靠着沙发就睡着了,早上再睁开眼睛,整个大厅里都站满了人,基本上所有兄弟都过来帮忙了。
“卧槽,咋没人喊我一声呢!”我爬起来朝着正指挥兄弟们搬东西的王行问道,这才注意到所有兄弟全都穿着黑色小西装,亮光闪闪的大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