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萌已经彻底沉浸在玩耳朵的乐趣中了,埋在一只耳朵边,蹭蹭蹭~蹭蹭蹭~
狼族的耳朵非常敏感,他们能够听到方圆三百里内的风吹草动,就是一只虫子打个喷嚏都能听见。
虫子:阿嚏,谁在叫我?
没有哪个兽族会把其他兽族放在自己的耳旁,一来很危险,二来……很容易失控。
现在百里守约扛着枪的手有点抖,他的耳边全都是细软的小声音,软糯糯,娇柔柔~
“唔~好可爱~”
“啊~好舒服~”
“嘤~好喜欢~”
阮萌:这双耳朵我能玩一年!不,十年!!
百里守约低下头,额前的银色碎发随着他的动作落在眼前,遮住他眼中暴露出的情绪。
深褐色的靴子踏在还未全部融化的雪里,靴底下是粗糙的沙粒,靴子上修长的腿仍旧笔直笔直。
呼……
百里守约把自己的耳朵给阮萌当玩具了,脸却克制不住的一阵阵发红,身上热的厉害。
他从小就对雌性不怎么感兴趣,当然,他对雄性也不感兴趣TAT
在其他同类都已经开始求偶的时候,他一个人去泡冰泉。
而且他还有更大的黑历史……
他离开原来生活的地方,一是因为他父亲原来是守卫界限的战士,但是因为喜欢上了一个兽族姑娘,所以当了逃兵。
他父亲希望他儿子能帮他完成心愿,好好做个战士。
其实这挺不公平的,自己跑了然后生子儿子,让儿子过去受罪。
但是对于百里守约来说,偏僻寂静与炮火纷飞的边界更适合他,哪怕是随时可能死去,他也喜欢。
关于取下敌人性命这件事,也从不失约。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把一只在他发情期强行闯进来想和他啪啪地雌性……打伤了……
咳咳,雌性兽族是所有雄性手心的小宝贝,就像护食一样护着。
尤其是,那时候百里守约还不大,而这个狼族雌性,还好巧不巧是狼王的配偶,过来找他偷情……
于是呼……
百里守约抱着枪离开了。
百里守约还是第一次和异性这么接触,觉得脚都迈不动了,像地下不是沙漠,而是棉花。
英俊的脸上如同火烧,薄薄的唇抿紧,唇边还不自觉露出点笑。
阮萌不知道百里守约的感觉,她幸福地要流鼻血。
阮萌:耳朵~耳朵~嗷呜~
不行,矜持。
欺负守约小哥哥的耳朵,有点过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