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有一种兄弟叫室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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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上班,打开QQ,头像就不停地闪烁。点击打开第一个对话框,是元宝的留言“哥们,十一可回去?”“嫂子可一起带着。”“阳阳要不要跟着你们?”“票是不是提前订好?”都是一连串的问号!

元宝,我大学的死党,上下铺的兄弟。元宝,原名路远,因为身材圆润,远又和元的谐音,所以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都叫他元宝。

大学那时的元宝,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能吃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宿舍跟着班长去辅导员家蹭饭,辅导员的老婆,我们的师母准备很多SX地方风味的饭菜,非常丰盛,就是担心我们几个愣头青在学校过着没有油水的生活,比较能吃。我们几个紧张的坐了下来,都不好意思夹菜,低着头吧嗒着米饭。只有元宝完全是把辅导员家当自己家了,大口吃肉,大口喝汤,最后连油泼辣子面的辣子都沾着肉夹馍吃完了。好家伙,辅导员家的一电饭锅米饭,连粒米饭粒都不剩。那天之后,老实的班长再也没有带我们去任何地方蹭过饭。

每次我们宿舍哥们一起去XA市里吃自助餐,他都是连吃三轮,一直从午场吃到晚场,我们在旁边等他都消化得差不多了,又开始大吃特吃,最后被服务员清台请出去了。以后我们每次去,那个老板就特意让门口的迎宾小姐看看元宝在不在。我们都开玩笑地说:“元宝,八成是看上你了,像高老庄的翠兰小姐要招你做上门女婿。”元宝总是笑呵呵地说:“那是天蓬元帅,不是我元宝。”

元宝也是我见过脾气最好的人,大学四年他只发过一次火。还是为了我,因为我受不了失恋的打击,一蹶不振,成天神神叨叨,精神萎靡,他为了让我清醒,狠狠一拳揍醒了我。那时我才知道,他这么多年的饭真没白吃。一记拳头,打掉了我两颗大板牙。不过,很感激他,他那一拳,彻底将我从爱情的虚幻中拉回现实。

元宝大学也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准确地说,是单恋。好像是大一下学期,为了园林工程系的系花。元宝情窦初开,非常纯情。有一次社团活动,系花当时对他说,自己最喜欢红玫瑰,因为她象征着爱情,期待自己未来可以种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花海。元宝就开始下定决心,走火入魔一样,一定要自己种出红玫瑰送给系花,结果我们一个宿舍的洗脸盆都遭殃了,全部放在阳台成了元宝培植花苗的花盆。元宝从园林系的实验室里偷来很多花种,然后细心呵护照顾着,日复一日地浇水施肥。当然肥料就是我们宿舍集体的童子尿,每天元宝监督着,我们只能在花盆里尿尿,风一吹,整个宿舍充满了一股尿骚味,大夏天里,那味道,真的让人飘飘欲仙,熏得。

期间,系花还经常让元宝帮她跑腿,元宝也心甘情愿。元宝就这样帮着系花和她们宿舍里的女孩,买了一个学期的奶茶,打了一个学期的饭,乐此不彼。刮风下雨,他都随叫随到,完全可以评五星的外卖员。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元宝日盼夜盼,花终于开花了,但是开得不是红玫瑰,是白菊花。原来元宝拿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种子,最后活下来并开出美丽的花,只有菊花。

“菊花,也是花,性质是一样的。”我安慰元宝。

那年秋天,元宝捧着一盆盛开的白菊花去系花的宿舍楼下,想当面送给她,却看到系花刚好下楼迎面跑来。元宝当时心跳加速,小鹿乱撞,正想送上精心培植的菊花,大胆表白一次,却看见系花和一个高大威猛的男生拥抱在一起,疯狂地亲吻。元宝看着他们吻得是惊天地泣鬼神,完全不顾旁人,沉浸在二人的荷尔蒙世界里。

元宝抱着一盆菊花,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校园的石凳子上,一直到了天黑才回来。我问他:“花了?送给系花了?”他毫无表情地回答说:“没有,用来祭奠了我已死的初恋。”元宝的初恋,还没有开始绽放就已经凋谢了。

毕业后,元宝回了老家郑州,家里给他安排了一份会计工作,他嫌无聊,于是自己下海创业。没想到这几年风起云生,成了一家网络游戏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总。买了别墅,换了宝马,让很多老同学都红了眼,不敢相信曾经那个傻乎乎的二愣子,竟提前走在小康致富的前列。只有我知道,元宝成功的背后是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去换取的。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一个再强壮的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也被透支的剩不了多少。看似站在聚光灯下,背后全是心酸泪。

我和元宝联系比较多,他也经常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经常到我家小住几天,喝点小酒,吹吹牛逼,这几年关系越来越好。元宝每次来,都会给妻子和儿子带一大堆看不懂名字的外国奢侈品,让儿子都觉得元宝叔叔才是他亲爸。元宝至今未婚,是个黄金单身汉,家里也为他张罗了很多相亲对象,他都没有配对成功。我猜想那次爱情将他伤得太透彻了,所以他对女人都产生了后遗症。

我在键盘上敲了一个:“都去!”然后那边又开始一连串的问号,我也就懒得回了。很奇怪,越是关系亲密的人,你越会不太在意,好像心里认定了无论怎样,那个人都会在你身边,所有的客套反而将你们的关系变得俗气了。

打开第二个头像,是班长。我们的班长年龄比我们都大,因为他连续三年复读,三年高考,才上得大学,在我心目中能够连续三年扛得住高考的压力的,那都是牛人。班长是个实在人,长得黑黑瘦瘦的,从来不会偷奸耍滑,一根筋,干事非常实在。在我们那个时代,从一个小小的县城,考上大学,都会成为他们县城里家喻户晓的人物,所以班长成为他们县城里风云人物,每一代学子的楷模。

大学四年住在一个宿舍,班长是个老好人,维系着整个宿舍的和谐,和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发生过冲突,总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作为处事原则。只要有班长在,我们的热水瓶总是满的,大学四年,我和元宝从来没有去过热水房。

班长一直暗恋程晶晶,其实也不算暗恋,因为班里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就连当事人程晶晶心里也跟明镜一样,只有班长一个人以为没有表白,就不会有人知道,一个人默默地守护着这份卑微的爱。毕业之际,我们也撺掇班长向程晶晶大胆表白,看得出来程晶晶在我们的起哄下也给了他机会,可是班长不同意入赘到程晶晶他们家族做上门女婿,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班长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上面有六个姐姐,好不容易才来了这么个小子,所以从小就被看作家里的顶梁柱。从小学到大学,都是他六个姐姐在外打工辛苦供得他,还等着他学成而归,他怎么能背井离乡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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