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贵松开了手,没说什么,我们蹑手蹑脚的向那具干尸摸近。到了跟前,发现干尸的肚子上出现了一个大坑,我终于知道了刚才踩到的是什么了。
“前辈啊,赎晚辈无礼,刚才真的没看见啊!”我低低的叨咕了两声。
“他是不是你家亲戚啊?”朱贵大张着嘴惊讶道。
我白了他一眼:“别胡说,小心冒犯神灵!”
“咦?这是什么?”朱贵说着话用锹头拨弄着尸体的身下,不多时,挑出了一串一珠子。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朝珠。朱贵脸上顿时乐开了花:“哇靠!这次没白来!喂,这个你是内行,看看是不是真货?”
我接过珠子,这是一串灰黑色的朝珠,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触感冰凉。
我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但是耳濡目染,也是有所了解的。清代对于朝珠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是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方可挂用。它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平民百姓是万万不可佩戴的。
每串朝珠都有一百零八颗,一个不许多,一个不许少,每隔二十七颗珠子在中间夹入一颗佛头,这个是从佛教的念珠衍化而来的。
这些都是板上钉钉的规矩,无一例外。
手中的这串朝珠虽历经几百年,却色泽鲜明,历久弥新,一看就是使用上乘的珠宝串成。
朱贵此时还在瞪着大眼睛看着我,口水似乎都快流出来了:“怎么样?是不是真货?”
“当然是真的,主人都在这里,还能有假?”
朱贵脸上显出看到美女才会出现的表情,咧着大嘴说道:“我老朱终于十来与转,这下可发财了!”
我瞪了他一眼:“你想干嘛?”
“不拿白不拿呀,拿回去卖了,钱咱哥俩平分。”说罢,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接着补充道:“对了,还有胡三,等把他找着,出去之后咱们三个平分。”
我深深的吸了口冷气,看着朱贵此时的表情,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胡三说过他与我们一起过来可能目的不纯,难道这小子是来盗墓的?
如果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么他所算的师父行踪会不会是胡扯的?如果是这样,他可把我们害惨了。可转念一想,也不太可能,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发现朱贵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应该做不出这么无耻的事情吧,再说了,他真想去盗墓也没必要非拉着我们啊。
我脑中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想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再看珠贵,已经开始在尸体身上翻找了起来,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其它值钱的东西,叹了口气说道:“哎——只有一串朝珠,不过也不错,这东西保准能卖个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