崤函称地险,襟带壮两京。
——唐·李世民《入潼关》
一
陆痴人如其名,是个路痴,走出家门百十来步就会迷路。
别人对他说,路痴是病,得治。陆痴也想治,但找不到愿意接收他的郎中,郎中们听说他想治没有方向感的毛病,都丢下一句“神经病”,只有一个郎中与众不同,他没有说陆痴是神经病,他说:“脑残。”
于是陆痴很委屈,他只是分不清道路而已,脑子又没坏,这些人凭什么说他脑残啊?
二
两个月前。
为了证明自己其实不笨,陆痴拎着小包袱就上山了。
山路崎岖难行,九拐十八弯,就算是每天上下山的砍柴郎,也不敢打包票说认识每一条路,陆痴偏偏就不信邪。
他在山路上转悠了一整天,在每条路上标上记号,结果到黄昏时分,天色昏暗下来,石头上的标记也被暮色吞没看不清了,他终于发现自己又迷了路。
乌鸦的叫声从远处传来,令人毛骨悚然。近来世道不太平,安禄山起兵反叛,烽烟四起,战死的、饿死的……山脚下常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被乌鸦啄食。胆小的陆痴终于开始后悔上这一趟山了。被人骂脑残虽然很羞愤,但如果天黑还找不到下山的路,也许会失足掉下悬崖,也许会被猛虎豺狼吃掉,他还是宁愿脑残,也不愿意掉脑袋。
陆痴战战兢兢地找下山的路,残阳下的山峦如同鬼魅,拐过一处峭壁时,突然,他看到对面有个人影。
这天都要黑了,还有人跟他一样无聊来爬山?
山路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两个人走近时,对方冷淡地侧身让他过去,陆痴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年轻人生得实在太好,高挑峻拔,一双漆黑如潭的眼睛似乎在看前方,目光却没有什么焦距。陆痴壮着胆子停住脚步,在那人面前挥动了两下手。
没什么反应。
果然……这是个盲人!
陆痴目瞪口呆地张大嘴,他一个健全人都找不到下山的路,这盲人靠一根竹仗走在悬崖边上,是要闹哪样?对方的衣着装束不像本地人,手里拿着一根竹仗探路,脊背挺得笔直,苍白的薄唇抿成一线,冷漠得似拒人千里之外。
“你……”陆痴忍不住嚅嚅嘴唇,想问对方需不需要帮助,刚伸出手,却突然眼前一花,一个巨大的黑影凌厉俯冲下来,像是要攻击他。陆痴一惊,本能地后退,脚下一滑,顿时朝深渊滑去!
群山扑面而来,无数树枝如闪电般从眼前划过,就在陆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突然有一股大力从他后颈传来,将他的衣领抓住。
身下就是看不见底的深谷,整个人却晃悠悠地悬在半空。陆痴惊骇地扭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有力的鸟爪正抓住自己的后颈。
那是一只丑得出奇的大鸟,全身灰溜溜的,像鹰又不是鹰,像山鸡又不是山鸡,只有一双眼睛在月下如宝石般熠熠生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眼睛眨了眨,又转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点狡黠的意思。
只听陆痴惊恐地大叫:“啊——”大鸟腾空而起,将他整个人如同鹰嘴里的猎物一样叼起。
“砰”重重地被摔到坚实的山石上,陆痴全身都痛得快要散架,后背被冷汗湿透了,完全吓瘫在地上。
“琳琅!”是那个盲人在说话,声音清冷带着责备。
大鸟昂首抖着羽毛,有点骄傲不屑的意味,又叫了一声,似乎在嘲笑陆痴的胆小。
陆痴脸色惨白地喘着气,只听头顶传来另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啊喂,不带这样的!我不过随便看看风景,你们就不等我自己走了……”
陆痴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只见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山的白衣人忿忿地指着盲人,身材比盲人还要高,嘴里叼着草叶,洒脱不羁的侧脸令月下的山川河流都成了陪衬。
盲人面无表情不为所动,显得白衣人的样子很欠扁。
“你是山下的村民?”白衣人终于注意到了陆痴,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朝他伸过来,“站得起来吗?”
陆痴愣了愣,觉得从上山到现在,他终于遇到了一个正常人!
那人好心地把陆痴拉起来,笑眯眯的模样很好亲近:“走了一整天的路,累死啦,你家住在哪里?今晚就住你家。”
可怜的陆痴这才发现他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对不起,这位美公子,我和你并不熟!你这样直接要去别人家里真的好吗!”这些吐槽陆痴都没有说出口,他只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天已经黑了,他一个人也不敢下山。
山中不时从传来夜枭的叫声,陆痴一路上心惊肉跳,身边的白衣人却一派闲适姿态,不像在走危险的山路,倒像在自家庭院里喝茶听雨。而且,这家伙还是个话痨,一路上都在不停地说话。
“兄弟你贵姓?”“陆兄弟,你们村子里有澡堂吗?”“没有啊,那赌场有吗?”“陆兄弟你一个人住?”“你娶妻了没有?要是有娘子,还应该给娘子带点礼物才好,嗯嗯可以带点烤鸟肉……”
走在前面的盲人似乎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来道:“将军!”
这下,几个人都停住了脚步。
“将军?”陆痴愣了一下,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你们不会是……逃兵吧?”
听说满世界都在打仗,胡人烧杀抢掠,很多城池不战而降,士兵纷纷逃命。
“你猜对了——”对方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见鬼!”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呢,姓将,我爹为了让我的名字听起来威风凛凛,就给我取名叫将军。”他随口胡说八道,把陆痴哄得将信将疑。
他再接再厉地指着盲人说:“这位叶兄弟,他爹也想学我爹,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校尉’,你看,爹和爹真是心有灵犀,英雄所见略同啊!”
校尉脸色难看得很,额头青筋跳动了两下。
善良的陆痴被哄得一愣一愣的,颇有点英雄相惜、相见恨晚的意思,用力点头道:“我一直抱怨我爹给我取名字太随便,现在看来倒是我冤枉他了。”
——和你们奇葩的名字相比,我爹简直不能更靠谱。
将军很快和陆痴打成一片,等走到山下时,陆痴对将军推心置腹,连家里的酱缸里有几坛酱菜,村里哪个姑娘最漂亮都如实告诉了对方。
三
终于到家时,下起了雨,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裴昀的鬓发沾着雨水,烛光中湿润如墨。他宾至如归地坐下,打着哈欠环顾四周问:“有吃的吗?弄点过来。”
“还有早上吃剩的锅巴,可以就着酱菜吃。”陆痴有点不好意思。
裴昀打着哈欠摆了摆手:“不要锅巴。”看陆痴没反应过来,便补了一句:“不是我们要吃,是喂鸟的。”
“喂鸟?”陆痴一愣。
“鸟的肚子咕咕叫了,”裴昀笑眯眯地说,“这只鸟可是大胃王,可以吃两斤红薯。”
灰鸟扭过头去,有点恼羞成怒的傲娇。
陆痴满头黑线弄来了一袋红薯,如今虽然战乱,但不是荒年,所以红薯还是有的。
看那只灰鸟滑稽地狼吞虎咽地开吃,陆痴忍不住问:“这……这是什么鸟啊?”
从来没见过这么丑又这么能吃的鸟。
“凤凰。”裴昀好整以暇地回答。
“凤凰?!”陆痴目瞪口呆,差点将下巴掉下来——传说中的神鸟凤凰?那种身披彩色绚烂的羽毛,巨大的翅膀遮天蔽日,清越的鸣叫可以穿透整座山林的百鸟之王?无论如何,陆痴也无法把凤凰和眼前的灰鸟联系在一起。
况且,传说中高洁孤傲的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世上真的有拼命吃红薯的凤凰?
“开……开玩笑的吧?”陆痴嘴角抽搐。
“虽然是丑了点,的确是凤凰呢。”裴昀懒洋洋地说。
大灰鸟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吃红薯。
他们这些人类在说什么,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其实她也根本不叫琳琅,而叫大王,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凤凰。想当初,她也有华美的羽毛,谁知道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雨,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如今她只能信任身边这两个愚蠢的人类——将军有一手好厨艺,校尉不苟言笑,叫她“琳琅”的时候却意外地很温柔。虽然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琳琅这个名字,但看在他长得好看,还答应帮她找回羽毛的份上,她也就随他怎么叫,不跟愚蠢的人类一般见识了。
让她有点烦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叶校尉的眼睛渐渐出了些毛病。
四
“眼睛我看看。”裴昀提着烛台到叶铿然跟前,两个人的距离如此近,连皱眉也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叶铿然眼前挥了挥手道:“现在看得见?”
“看得见。”叶铿然回答。
裴昀不知道是什么神情,似乎是释然,又似乎是担忧。
原来……校尉的眼睛没有瞎?
陆痴顿时觉得很欣慰!难怪校尉自从走进屋子就没有再用竹仗,原来只是光线昏暗的时候会视线模糊而已。这样说来,至少他不是被一个盲人领下山的,碎了一地的自尊心又重新被粘起来了一点点。不过,看到屋子里不知何时凝重起来的气氛,他也不免有些担心。
“近来经常会头晕?”裴昀在叶铿然胸膛的不知道什么穴位按了一下,后者眉头一紧,显然是吃痛。
“偶尔。”声音冷冷的。
这下陆痴也看出来了,校尉面色苍白,薄唇也少了些血色,看来并不仅仅是眼睛的问题,听说有的病会让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他……是得了什么病?
这晚,两个奇怪的年轻人,不,是两个人和一只鸟,就在陆痴家里睡下了。
一开始,陆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奇怪,后来实在抵不住困意就睡着了,但做了整夜的噩梦,梦到自己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比那时坠下山崖更可怕……地面上满是猛虎毒蛇,无数的血盆大口正等着他。
可怜的陆痴从梦中惊醒,辗转反侧,第二天醒来时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而他发现,客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将军还在呼呼大睡,校尉在喂鸟,大灰鸟吃饱了就去欺负陆痴在后院喂的猪和鸽子,把菜地踩得乱七八糟……
尽管如此,这两个客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校尉真的很有钱!
他们住了几天,并没有添什么大麻烦,校尉却出手就给了陆痴一片金叶子,就像给出去的不是金叶子,只是山上随手摘的烂树叶子。有人是装土豪,这个冷美人是真土豪。
谁会跟金叶子过不去?陆痴嘴上说着客气客气,心里想着妈呀妈呀,赶紧将金叶子揣在怀里收下了。
五
自从陆痴有了金叶子,郎中们不说他神经病了,也不说他脑残了,都说“陆兄弟,我看你双目炯炯有神、灵台清明”,或者“只要吃我一帖药就能药到病除”……争先恐后地给他看病开药。
脑残志坚的少年陆痴坚信药不能停,挑战也不能停,天天拿着一堆做记号用的石头早出晚归,到山里去。
这天早上,陆痴又早早出门去练习方向感了。大王醒来时,发现将军竟然也不在,她问叶铿然:“将军人呢?”
叶铿然皱了下眉头,显然他也不知道。
大王其实并不关心将军去哪里,她关心的是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没人做早饭了。”
“……”叶铿然冷漠地拿了红薯、小葱和几颗鸽子蛋,开始做早饭。大王没尝过他的手艺,还有点期待,等了小半个时辰,早饭终于好了,大王凑过去一看,锅里黑乎乎的,一股焦煳的味道直冲鼻孔。
“这东西能吃吗?”大王狐疑地探过头去,尝了一口,顿时惨叫一声,“哇”地全吐了,随即到水缸边猛喝水。
深受打击的大王不禁悲从中来:“叶哥哥,你做的饭好难吃!”
“刚才你叫我什么?”叶铿然的动作突然顿住。
大王也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刚才她叫出了“叶哥哥”。
“我……”大王心中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春水在心尖淌过,又像是火焰在胸口跳动。难道是因为眼前这个愚蠢的人类长得太好看?虽然对方脸色有点苍白、神情太过冷淡,但他的眼睛如同雨洗的苍穹,清澈深邃。
她有点迟疑地瞪着对方:“我,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是不是我爹?”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大王连忙改口:“那,你是我娘?”
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了一下,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大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你既不是我爹又不是我娘,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我在蛋壳里的时候,就很熟悉了!”
第一次见面时,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他不顾她的抗议将她抱起来,手掌温暖,大王本来恼怒地要用尖喙啄他的手,却突然闻到他衣襟间熟悉的气息。那是她绝对忘不了的气息,无数个日夜,在她还在蛋壳中时,这气息就一直在她周围,让她觉得很安心。衣襟下是温暖的胸膛,她竟然放弃了反抗,任由这个愚蠢的人类抱着。
“我以为你想起来了。”叶铿然苦笑了一下,磁性的声音清冷无波,“以前,你的确是叫我叶哥哥的。”
大王歪着头琢磨了一下这个称呼,确信自己毫无印象……不过,这样叫似乎也不错?
饿着肚子的凤凰百无聊赖,趴在地上望天:“你说,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全部的羽毛,恢复原样啊?”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在陕州麋山脚下也停留了好几天,却仍然没有羽毛的线索。
窗外的枯枝伸向天空,萧索而决绝,如同命运疏而不漏的罗网,遗落了季节的珠玉,只剩下强悍而孤独的力量。
秋风在微弱地抵抗,寒冬与雨雪将临,奇迹也许就在孱弱的风声中,却如风一样无法被握住,无法被破译。
裴昀一直到中午才回来,一进门就神采飞扬地说:“今天有大发现!”
叶铿然顿时站了起来。
“竟然给我找到了——”裴昀兴高采烈道,“镇上的澡堂!还以为这年头澡堂都关了呢,我立刻进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又去赌了两把试手气,买了好多东西。”
只见裴昀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早上看你还没醒,我就在你的包裹里借了点钱用用,我知道你这么大方不会介意的哦呵呵……”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裴昀厚着脸皮继续兴致盎然地讲他在镇上的见闻:“那个碧玉楼的糕点……”
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转身就走,脚下却突然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人顿时朝旁边倾倒!就在他即将狼狈摔到地上的时候,一只手臂从旁伸过来,稳稳地将他接住,裴昀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叶校尉!”
挥去眼前模糊不清的雾气,叶铿然推开对方的搀扶,站直身体。
“……”裴昀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那是一块小石头,陆痴用来爬山时做记号用的。他盯着叶铿然的脸,突然一丝笑意也没有了:“你看不到地上的东西?”
现在是大白天,阳光很好,光线充足。
叶铿然没有说话。
不过短短几天,他的眼睛,或者说他的身体,就虚弱到了这个程度。如果不是这次绊倒,仍然不会有人发现。
“我看得见。”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揉了揉眉心,“刚才只是一时眼花而已。”
大王吃惊地张了张嘴,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胸口有点难过。
用力地摆摆头,大王将那奇怪的情绪从头脑中驱逐出去,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突然一声嘹亮的叫声“咯咯哒——咯咯哒——”从裴昀的身后传来。
原来,裴昀拎的一只大布袋里,装的竟是一只活鸡。刚才他情急之下伸手去扶叶铿然,布袋掉在地上,散开了。
“咯咯哒——”
芦花鸡在屋子里乱窜,裴昀四处跑着去捉鸡。
“……”大王鄙视地瞪了他一眼,这样捉鸡,真叫人捉急啊。
芦花鸡终于被抓住了,裴昀满身灰土,头上粘着几根鸡毛,拎起鸡朝厨房走去,可怜的芦花鸡“咯哒咯哒”地叫唤着……
裴昀把鸡汤炖在炉火上,拍拍手上的灰。大王觉得,其实这个人类除了头上的鸡毛滑稽一点,把厨房弄得乱一点之外,还是很有用处的,因为他做出来的菜很好吃!汤更好喝!
只见裴昀把买来的另一袋东西打开,里面是些药材,散发着微苦的药味。他把药材分类,拣出来一些,也扔进瓦罐里。
铁锅里还有早上叶铿然做的那堆不明性状的黑煳物体,裴昀端起来正要倒掉,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大王本来以为他也会像自己一样大吐特吐,但裴昀只是一脸淡定,什么吐槽也没有,随手把剩下的倒掉。
大王觉得,将军……似乎生气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天下午,裴昀和叶铿然互相都没有说话,叶校尉也就算了,平时就沉默寡言、惜字如金,但将军那么爱说爱笑的人,一下子不说话实在让人,哦不,让鸟瘆得慌。
直到裴昀把鸡汤端到面前,叶铿然仍然笔直地坐着,没有动一下。
“拿着,”裴昀将热气腾腾的碗放到他手上,见他没动,似笑非笑地说,“难道还要我喂你不成?”
这一次,叶铿然没有生气,他看着裴昀,突然说了一句:“对不起。”
裴昀没有说话,看不出喜怒。
“我白天确实是看得见的,只是偶尔眼前会有一阵黑雾,很快就过去了。”叶铿然端着碗道,“不是故意瞒你。”
“你自己也害怕吧?”裴昀俯视着他。
叶铿然一怔。
“害怕真的失明,害怕再也看不到。”裴昀淡淡地说,“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吧?把糖放成盐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不用强撑,也不用隐藏,就算你看不见了,我也可以做你的眼睛。”
叶铿然端着汤碗许久,似乎是被热气蒸腾到,薄唇也多了几分血色:“我知道了。”
“要吃肉!”大王欢快地跳过来,“将军,大王也要吃肉。”
“……”裴昀严肃地提醒,“虽然我也给你留了鸡腿,但是你要知道,这可是你的亲戚——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王有滋有味地啃着鸡腿:“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亲戚?”
“……”
裴昀一脸败给这个吃货的表情,倒是叶铿然喝了一口汤,淡淡提醒了一句:“陆痴在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开口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大王用力点头,“你都提醒一千遍了,不要在别人面前开口,除了你和将军,别人喂的东西也不能吃!”
叶铿然点了点头,冷峻的神色微微柔和。
“吃饱了,叶哥哥,你唱个歌给我听吧!”大王心满意足地啃完鸡腿,得寸进尺。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冷峻的面孔罕见地浮现出尴尬的红晕,“我不会唱歌。”
“随便哼哼。”大王不甘心,凑过来将脑袋在他颈窝蹭了蹭,见他不肯开口,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只鸟,话很多,后来,这只鸟被炖汤了。”裴昀耸耸肩,认真地讲了一个故事。
“愚蠢的人类,竟敢这样对神鸟凤凰说话!”大王大怒,“本大王在岭南刚破壳而出的时候,九色的翅膀高傲宽广,简直可以遮住太阳,那时山川与河流都渺小如尘沙,天高地大任本大王翱翔,区区人类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惜还没飞多远,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转眼间电闪雷鸣,”裴昀掏了掏耳朵,接着复述他已经听了一千遍的凤凰的血泪史,“暴雨将大王您淋成了落汤鸡,您只能纡尊降贵地找了一块石头避雨,没想到,竟被几只不识时务的黄鼠狼逼到洞口,要不是我和叶校尉及时赶到,您会成为几万年来第一只被黄鼠狼当成鸡吃掉的凤凰。”
被揭了老底,大王的鸟冠顿时羞恼地涨红:“小心点,愚蠢的人类!这样讲话你会失去我的!”
“天下早已失去凤凰了。”裴昀漫不经心地笑,眼底微凉。凤凰失去九色的羽毛,只因为世道变了——
天下大乱,世间便再无凤凰。
凤凰被称为“五德之鸟”,千百年来都只存在于太平盛世。
“说起来,那个陆痴也是有点奇怪,天天去山里。”大王拍拍翅膀,“你们是为了找羽毛才去的,陆痴又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裴昀似笑非笑,“也是为了找东西吧。”
六
天快黑时,陆痴终于回来了,看来是摔了一跤,身上沾满泥很滑稽,但一看到他们就高兴地说:“今天我真的没迷路,找到下山的路了!”
“怎么找到的?”裴昀好奇地问。
“下山时遇到一个砍柴的樵夫,跟着他一起找到的!”
“……”
“将军你明天还上山吗?你在山上找什么东西?要不要我帮忙?现在我对地形可熟悉了!”陆痴信心满满地说,“或许能帮你找……”
他话没说完,一抬头却发现将军在脱衣服,褪下来的白衣粘着鸡毛,宽肩窄腰长腿,身材真不错……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将军正光着膀子四处找衣服穿!
“这件衣服借我穿穿。”裴昀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陆痴突然大叫一声:“别碰!”
“怎么了?”裴昀疑惑地回过头。
“这……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陆痴紧张地冲上前来,一把将那不起眼的衣服抢过来,抱在怀里。
堂堂将军厚着脸皮欺负村民,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忍不住又跳动了一下……如果可以,此刻他宁愿看不见。
“没衣服穿真苦恼呢,”裴昀一转身,笑吟吟对上叶铿然冰寒的眸子,“校尉,借点钱。”
“……”叶铿然的脸色简直可以用铁青形容了。
“衣服上都是鸡毛和臭气,我总不能一直光着膀子,虽然我知道你们不介意看我光膀子……”
叶铿然的拳心握紧了,仿佛只要一个没忍住,就会出手揍人。
终于,一件青衫扔到裴昀怀里,裴昀委委屈屈把叶铿然的衣服穿上,看看袖子,不太满意地说:“有点小,凑合着穿。”
裴昀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睡觉了。陆痴紧紧抱着自己那件衣服,连睡觉也没敢松手,似乎是担心被抢。
夜色渐沉,万籁俱静,叶铿然也沉沉进入了梦乡。
自从踏上找寻凤羽的旅途,他经常觉得疲惫,入睡后很少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