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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遁这厢有礼了。
李文队长来到这里并没有拖沓,休息整顿一夜,次日天没亮就令曲叟在小镇广场中心修起两米高百米见方的台子。
“皇廷对这次选拔很重视呀,甚至出动几位龙骑大人去了几座大城负责选拔。”李文望着正在搭建的高台,有些不安的自语,伸手摸了摸身后的剑柄,似是踏实了一些,抬头看了看东方灰色蒙蒙发亮的天空,“会变天么?”
晌午时分,一切准备妥当。曲叟以及镇内有些身份的人陪同李文坐在搭建好的高台上。台下小镇居民不用曲叟招呼,早已站满整个广场,更有些许人带着自家的板凳桌椅布置在广场上,仿若看一场大戏。
诺等三人也早早挤在人群中比较靠前的位置。兰是远远望着李文,呼吸的速度直追小心脏跳动的速度。卡修穿着兰洗好的长袍,长发垂下,有些旧时代古时文雅书生的打扮。他也望着李文哪里,不过看的并不是李文,而是李文身前长桌上摆放的黑箱,面无表情的想着什么。
诺站到这里突然有些紧张,“这次选拔我一定要选上,这样大家就不会在过这种贫苦的生活了。”诺想起与卡修和兰两人在小镇结识的时候,已经是4年前了。三人挤在四处透风的废弃房子里,有时弄在小镇周围的森林里弄到野味,有时会采到许多的野菜,有时也会在小溪里捕到比那时的兰还大的鱼。只是冬天里,挨饿挨冻已经成了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诺要改变这一切,诺要被选上,成为像洛特一样的英雄。
“咳,咳。。。。”曲叟已经站在台上对着下面满满的乡亲用力地咳嗽下,在台下略微安静时,举起他的拐杖,用着完全看不出来已年过半百的嗓子震动着每个音节:“洛特的荣耀与我们同在!”
“洛特的荣耀与我们同在!”
“洛特的荣耀与我们同在!”
广场上无论男女老幼都在呐喊着,这不是口号,也不是宣誓,这是大家在对英雄崇敬时产生的荣耀感,这是洛特镇有的荣耀,是属于镇上每个人的荣耀,比如镇民们出门在外提一嘴“俺是洛特镇来滴”就会有一种住旅店不花钱的感觉油然而生。
李文队长的左边的胡子跳动几下,暗想“这个场景,似乎像在帝国骑士团宣誓的时候见到过,这个小镇果然不一般,英雄洛特也不只是盛名在外。”李文看这情形也忍耐不住,立起身来双手伸向大剑,肌肉一紧,将剑抽出,满20级的大剑士刻意在拔出剑时使剑与剑鞘强烈摩擦,一声嗡仿若虎啸龙吟终于让眼前这帮激动的镇民平静下来。
大剑指天,双刃长150公分,宽20公分,其剑柄处镶嵌的一颗魂晶石隐隐与李文共鸣发出黄色微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