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嫣昔点点头:“谢谢你!”她现在知道哈鲁达不管怎么样都会同自己一道前去找火精蛙,所以索性不再多说什么。
曹嫣昔转身便想往密林里走,“慢着!”哈鲁达大声叫住曹嫣昔。
他把背上驮着的一个大包取下来放在地上,铺开来,只见里面有三双厚实的长统靴,还有几件皮衣,上面的花纹显示出这可能是森蚺的皮。
“换上!”哈鲁达言简意赅!看曹嫣昔和顺庆迷惑不解的眼神,他说:“森林里有许多毒蛇,还有蚂蟥,所以如果你们不穿这身行头,直接进森林里便是死路一条!”
曹嫣昔点点头,她想起前世看过的关于原始森林的电视,眼下的这个森林才是真正的原始森林,比贝爷呆过的地方更加原始。
她很快地穿上皮衣,套上长统靴:“走吧!”
“好!”三人以哈鲁达为头领走进了密林。
曹嫣昔和顺庆也在北方的密林里呆过,但是没有想到爪哇岛上的密林却和两人所呆过的任合一片树林都不相同。
这里的湿度极大,树林里一年里有一半的时间都泡在水里,树木高大粗壮,许多大树需要几个人合抱才能围拢来,仰起头来,难以望见蓝天,只有无边无际的绿色的树冠,每一株树都可以覆盖方圆数百平方米的范围。
哈鲁达拿着一把在砍刀在前方开路,曹嫣昔和顺庆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嗷!”一声怒吼从密林深处传来,让人心惊胆战!
“跟上来!”哈鲁达一改平常嘻皮笑脸的模样,看起来象变了个人似的,十分严肃。
曹嫣昔心中一凛,从包袱里把那把小匕首拿了出来,握在手里,跟在哈鲁达的身后往密林深处走去。
走了一会儿,突然从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曹嫣昔回过头去,只见顺庆抱着肩膀在原地不住地跳动,他大声地叫嚷着:“蚂蟥!蚂蟥!师傅,你快帮我看看!”
曹嫣昔走回去,只见顺庆没有穿那双长筒皮靴,他仍然穿着一双露出脚背的拖鞋,现在他的脚背上爬着数只黑乎乎,圆滚滚的有曹嫣昔手指头粗细的肉虫子,每条肉虫子的内部还在不停地蠕动,可以看见鲜红的血液从口器吸进来后,在蚂蟥体内转了个圈。
曹嫣昔顾不得恶心,拿起匕首便想去剜那些蚂蟥。
“等等!”哈鲁达拦住曹嫣昔:“这样不行,会把蚂蟥的嘴留在皮肤下面,过几个时辰就会毒发,根本走不了路!”说着他四处看了看,只见在远处的一株大树下有一种阔叶的草。
哈鲁达走了过去,捡草茎上枯黄的草叶捡了几片,拿过来,卷成象烟卷一样的细条,然后从怀里拿出火折子,点燃这些“烟卷”。
一股浓烟从这些“烟卷”上冒了出来,哈鲁达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卷上冒出来的白烟,然后“噗”一口喷到顺庆的腿上。
正在吸血的蚂蟥突然身体一缩,飞快地缩回了口器,从顺庆的腿上掉落下来。
哈鲁达一脚把吸饱了血的蚂蟥踩成了肉泥,然后又去弄下一只,直到把顺庆腿上的蚂蟥都弄干净。
顺庆的腿上留下几个黑乎乎的血窟窿,曹嫣昔给他上了些金创药,又拿出一张干净的纱布给他把腿包好!这下顺庆不等哈鲁达说什么,便急急地套上了皮靴。
“能走吗?”
“能!”顺庆试着蹦跳了两下,发现完全不影响行走。
“好!”哈鲁达说:“走到圣山要穿过面前这片森林,大约要走上三五天,如果你觉得不能走,就明白地说出来!我们送你回去!”
“不,我能走!”顺庆不肯回到哈鲁达的宫里去等着曹嫣昔,他觉得那样做的话,会很没有面子。
三人继续前行。
曹嫣昔发现哈鲁达的从林生活经验十分丰富,他没有拿司南走在前面。
他时不时地摸摸大树的树干,用树干上生长的青苔的方位来判断自己前进的方向。
曹嫣昔把司南递给他:“用这个吧!”
“谢谢!”哈鲁达没有接曹嫣昔的司南:“我习惯相信自己的手和脑袋!这个东西我用不习惯!”
“王子殿下,你怎么会对丛林这么熟悉?”
“呵呵!我们爪哇国的王子成年礼便是横穿这片丛林,所以你说我对丛林熟悉不熟悉?”
入夜的时候,哈鲁达摸到一棵大树下,他摸了摸树皮上的一处刀刻的印迹,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这是我留下的印痕!这棵树当年可没有这么粗壮!”
他飞快地又在树上砍了几处凹痕,然后手脚并用飞快地爬上了树去。
“上来!”他从树枝上垂下长绳,说:“我们今天晚上得在树上过夜!”
曹嫣昔把长索拴在腰间,哈鲁达把她吊上了树,接着便是顺庆。
上树后曹嫣昔就明白了为什么要在树上过夜,因为树枝上积着许多的枯叶竟然比地面要干爽许多。
哈鲁达从怀里拿出些干粮来,与曹嫣昔和顺庆分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