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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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久病成医。

孟清和不谙望闻问切,却和太医院的众位太医打多了交道,轻易看出孟清义的身体很是不好。

随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做最累的活,吃最少的粮食,饥一顿饱一顿,大多数时候竟是睡在牲口圈里。

这样的日子,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难怪孟清义会如此苍老,而立之年就像是半百的老人。即使没有记忆,孟清和也能从孟清江口中得知,十一年前的孟清义,是孟家屯数一数二的好汉子,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孟清义没有户籍,孟清和便以自己的名义请来太医,为孟清义诊治。

“不必这么麻烦。”孟清义道,“十多年的老病症,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晓得。”

孟清和却坚持,“九哥到了京城,一切交给弟弟安排。”

调养身体不是一朝一夕,无论如何,孟清义的腿都要好生看看。

赵院判被召至宫中为皇后诊脉,刘太医同孟清和是老相识,对孟清和的旧疾十分了解,接了帖子,交代过当值的医士,带着新收的徒弟,很快到了国公府。

兴宁伯请人,却是到国公府看诊。

次数多了,久而久之,本该奇怪的事,在多数人眼中却变得寻常。

一旦有人提出疑问,反倒会惹来旁人的白眼。

定国公和兴宁伯是过命的交情,休要胡思乱想!

事实上,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赵院判和刘太医都是最易接近真相的人,可这两位都是活老的人-精,都知道,少数人的队伍轻易不要站,只要天子不发话,该糊涂的时候必须糊涂。

到了定国公府,有家人带路,刘太医一路畅行无阻,来到了三堂。

孟清义被从客房请到了西厢。

沈瑄知道他的身份后,孟清和提出要回伯府,当场被驳回。

“十二郎之兄即吾之兄。”

用大白话讲,舅子来了,回什么伯府?就在国公府里住着!

国公爷发话,不容置疑。

孟伯爷摸摸鼻子,把准备好的话又咽了回去。

反对无效,再挣扎也没用,何必费力气扑腾。

孟清江没有多想,孟清义却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可惜没人为他解惑,又不好直愣愣的开口询问,只能继续憋得难受。

进了三堂西厢,见到孟清和,刘太医拱手,道:“见过伯爷。”

孟清和连忙起身回礼,“刘太医一向可好?数日未见,愈发硬朗了。”

“借伯爷吉言。”刘太医笑道,“老夫观伯爷气色尚佳,可有按时服药?”

“自然。”

身体是自己的,孟清和万不敢马虎。旧疾迟迟未愈,他比谁都着急。可今天请刘太医来,却不是为他诊脉。

“今日请刘太医过府,是为家兄诊治。”

刘太医微顿,家兄,不是族兄?据言兴宁伯的父兄皆被鞑子所杀,何来的家兄?

孟清义一直没出声,听孟清和提起他,才抬起头,向刘太医行礼。

“这位……”只看了一眼,刘太医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连孟清和都能发现不妥,自然更逃不过他的眼睛。

不待多言,也没再深究孟清义的身份,当即道:“快些坐下。”

孟清江看向孟清和,见他点头,才老实坐下,伸出左手。

刘太医两指搭在孟清义的腕上,双目微合,沉吟许久,神情愈发的凝重。

“换一只手。”

诊脉的时间比预想更长。

孟清和不敢打扰,低声提醒背着药箱的医士,“我这兄长右腿有疾,烦请提醒刘太医。”

“伯爷尽管放心。”

医士有些惶恐,他不是第一次见孟清和,却是第一次同他讲话。印象中,兴宁伯深受-皇-宠,不说嚣张跋-扈,也不该如此平易近人。

赵院判,现在应称赵院使,跟着赵院使的医士曾说兴宁伯和善,他还不相信,嗤之以鼻。能在朝堂上威风八面,让众多言官避之唯恐不及,再和善又能和善到哪里去?

如今想来,当真是流言误人!

又过了半柱香时间,刘太医仔细看过孟清义跛了的右腿,亲自从药箱中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瓷瓶,为孟清义-肿-胀-的膝盖涂药,并道:“骨头断过,没接好,又落了痛风之症,虽能治疗,想要如常人一般却是不可能了”

听完刘太医的话,孟清和难免有些失望。孟清义却神色如常,跛了十年,一年到头没有不疼的时候。刮风下雪更是让他疼得想将腿砍掉。虽不能治愈,却能减轻痛苦,已是意外之喜。

“十二郎,为兄这条腿,只要能走路就成。”

孟清和没说话,刘太医却不满了,“尊驾不相信老夫的医术?虽不能像常人一般跑跳,却可保证往后数十年行走如常,只要坚持用药,不出差错,痛风之症也可逐年减轻。”

“此言甚是!”孟清和忙道,“刘太医的医术如何,本官比谁都清楚!家兄是喜过头了,不会说话,您老千万别见怪。”

孟伯爷放□段,刘太医也非真的气恼,很快将“不会说话”的正主丢到一边,凑头讨论该如何安排平日里的膳食和用药。

孟清和道:“老话说吃什么补什么,家兄骨头断过,每天喝骨头汤如何?”

刘太医点头捻须,“有些道理。”

孟清和眼睛一亮,“身体底子差了,是不是该多吃些肉?牛羊鸡鸭换着来?”

刘太医捏着胡子的手一顿,沉声道:“令兄可,伯爷不可。伯爷正服药,当遵医嘱,忌多-荤-腥。”

孟伯爷:“……”他像是贪嘴的人吗?虽说国公府的肉类消耗量堪称一绝,可绝大多数都进了侯二代的嘴里!但他能这样解释吗?明显不能。

很快,刘太医的方子开好了,孟清义的每日膳食单子也定下了。

孟清义没有进学,识得的字仍是不少。看着单子上列出的一长串,巨细靡遗到每餐都要吃些什么,顿顿不重样,当真是眼晕头也晕。

此时此刻,他方才领会到一个事实,十二郎成了高官勋贵,也成了不折不扣的大财主!

送走刘太医,国公府的膳房来领单子,孟清和千叮万嘱,一定要按照单子列的准备。

孟清义想说,在别人家里,好歹收敛些。

“为兄晓得十二郎是好意,可也有些太过了。”

孟清和似没领会到孟清义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手一挥,豪气万丈,“九哥尽管放心,咱家不差钱!一顿一腔羊,两只鸡,照样吃得!”

咱家?

在国公府说咱家?

孟清义觉得自己不该多想,可十二郎不住伯府,住国公府。不住客房,住三堂东厢。吃的用的都和定国公没有两样,国公府上下对他的态度,也是万分的恭敬。

莫非……

“十二郎,”孟清义端正了神情,严肃道,“莫非你同定国公拜了把子,结了干亲?”

孟清和刚倒了一杯热茶,听到此言,诧异转头,“九哥怎么会这么想?”

“不是干亲?”

“不是。”

“那更不该如此随意……”

“九哥,”孟清和放下茶盏,反正早晚都要说出口,干脆摆明了讲,省得日后麻烦,“弟同定国公未拜干亲,却已结发。”

啥?!

孟清义以为自己听错了。

为强调事实,孟清和补充道:“此事,娘也晓得。”

娘也晓得?

确定孟清和不是说笑,孟清义脑子嗡的一声,整个人都石化了。

这是怎么讲的,十二郎怎会同一个男人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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