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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封家信,明显是托了读书人所写,字迹端正工整,语句也略微修改比较书面化。

余玮的信里大致意思,九月底商队停在了烟江,从松柏县带去的货物卖完后,利润翻了一倍有余,刨去商队收取的一成利,也还余下整整一倍利润的钱财,他把这挣来的纯利换成银票夹在信件里捎回家。又说,手里囤了批烟江特产货物,等到了西北,又能卖个好价钱,还说看中了些稀罕的小玩意,到时一并带回来,送给余氏和秀秀。

接着又说了一路的所见所闻,尤其是坐船,整整半个月都在船上,他刚开始有些晕船,幸好有长山哥在,找了个偏方,第二天又生龙活虎了。最后落尾时,说自己很好,吃的好睡的好,就是黑了些,二郎说他长高长壮了,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回来让娘瞅瞅,让她莫牵挂忧心,在家顾好自己。虽语句经过略微的修改,也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余玮那股兴奋激动,完全可以想像出他有多么的意气风发。

余氏听完信后,眼泪忽的就哗啦啦的往下落,嘴角却上扬着,眼里也带了笑意,只是那笑意,被眼泪模糊了,眉宇间的神情,透着高兴愉悦欣慰又掺杂着惆怅落寞。她这宝贝儿子,总算是长大成人了,他爹泉下有知,也该瞑目,战战兢兢这么些年,总算没有辜负老伴,可惜他走的早,是看不见这些事了。

“余婶喜极而泣了,最难得的便是这欢喜的眼泪。”季歌眉开眼笑的说着,掏出一方帕子。“余婶你快擦擦,这欢喜的泪啊,落一会也就够了,久了可不成。”

余氏接过帕子,乐呵呵的直点头,擦干脸上的泪痕,看着季歌道。“大郎媳妇啊,我决定了,明个回村一趟,把这封钱带给老余看看,再跟他絮叨些琐碎话。”

“也好。后天能回来吧?倘若有人问起鲜香肉卷摊的事,我也好回答。”她俩没生意的时候,常会凑一块唠家常,久了久了,不少顾客就知道,她俩关系好的紧,也是住一个院落的。

“能回。后天下午就能出摊。”余氏应道,又催促着。“快让三郎念念你手里的信。”听到了儿子的信,她一颗心已经踏实,将心比心,大郎媳妇还没有听刘家的信呢,面上看着不显,心里不知急成什么样。

其实季歌已经粗粗的看了一遍手里的信,她把信交给了三郎,摸了摸阿桃和三朵的发顶,随着信件到三郎的手里,这俩孩子的视线也移到了三郎的身上。

刘家的信,开篇就是寻问家里如何?自他们走后,日子过的安稳否?生意那么好,没了他们帮衬,是不是特别累?阿桃和三朵有没有搭把手?还是少做些糕点罢,钱财不要紧,得把身体顾妥当了。十月深秋,天气寒凉,要多多注意保暖,窗纸换上了没?被褥换厚了没?几个孩子乖不乖?……

余氏听着这一溜的问号,讷闷的嘀咕。“又没法回信,问的这么详细具体也不管用啊。”

第二段说的是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简洁的写了几桩妙闻趣事,又说了自身的状况,吃喝穿戴包括身心健康,都说的比较细致。第三段粗略的说了说买卖的事,重点叮嘱,虽寄了五十两回家,可他们手里的钱很宽松,这五十两是让家里能改善生活,吃好点穿暖些,别顾及着攒钱的事,这事交给他们兄弟俩就成,家里安安心心的花钱舒坦的过。

最后落尾时,是写给三郎的,家里全是妇孺,他年岁虽小,却读了圣贤书,理当在兄长离家时,担起撑家的重任,倘若真发生什么事,应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尽快想到妥当的解决法子。平日里该学着更稳妥些,莫让四方邻居小瞧了刘家,受莫名的冤枉气等,然后又细心的关怀了几句,问了学业上的事,让他好好读书,得听大嫂的话,劳逸结合一步一个脚印。

说完三郎,又略略的提了几句三朵和阿桃以及二朵,还向余婶问了好,说了些家里的妇孺多亏了有她照应着等此类感激话,末了,让家人别牵挂担忧,他们过的很好,等到了下个落脚点,也会寄信回家。

三郎念完信件后,目光怔怔久久没回神。

季歌笑着从拿三郎的手里拿过信件,细致的折叠好。“三郎,发什么呆呢?信看完了,该习字温书了。”说着,看向三朵和阿桃,目光温润柔和。“你们俩个别识字了,把针线笸箩拿出来打打络子。”

“大嫂,大哥二哥什么时候能回来?”三朵眨着漂亮的杏仁眼慢吞吞的问着,眼里带着想念。前些天家里发生了事,虽说她不是很懂,却查觉到气氛不对,尽管事情解决了,家里也恢复了温馨,心里到底是残留些害怕和恐慌,会下意识的想念心底里依赖着的哥哥们,可惜他们出远门了,都好久了还没回来。

阿桃也眼巴巴的看着季歌,默默的数着。八月二十出发,今个是十月初十,即将满两个月,十一月初十,十二月初十,眼看不久就要过年了,信里说,等到下个落脚点,就会寄信回家,第一封信用了近两个月,第二封信不知道是不是也要这么久,那往回赶……过年的时候能着家吗?这么一琢磨,她的心忽的跳的特别快,夹着些慌乱。不能说,姐还怀着孩子呢,兴许是她想多了。

“过年的时候就会回来了。”季歌笑着摸摸三朵的额头,左手捏着信,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伸着右手轻轻缓缓的抚了抚。等大郎回家时,她的肚子该有些显了,到时大郎见着了,不知道要兴奋成什么模样,光想想他那憨傻的样儿,她眼里就堆满了幸福的笑,心里跟喝了蜜似的甜着。

阿桃看着三朵。“我去端针线笸箩,把你的一并端过来。”

“我要随你一道去。”三朵这年岁正是想要有伴的时候,二姐去了锦绣阁,阿桃过来了,让她欢喜的不行,两人见天儿的处着,甭管干什么都是一起的,久了久了也就成习惯了。

余氏把信细细的折叠后,重新装回了信封里,回头搁衣箱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不识字也没啥,刚刚三郎念的,她都记心里了,明天回村了,也要念给老余听听,等秀秀回家住时,也拿出来给她看看。

季歌目送着三朵和阿桃手牵着手出了堂屋,余光瞄见身旁的三郎,仍怔怔的立着,心里忽感不妙。“三郎。”这是被触着哪根神经了?“三郎。”

“大嫂。”三郎自思绪里醒过神来,抬头目光平静如水,那黑溜溜的眼眸,不知是光线问题,还是其余原因,显的格外幽深。

“发什么呆?”季歌微微蹙眉,伸手拉起三郎的手。“有点凉。”说着,摸了摸他的衣袖,还算厚实。“我去给你泡杯水暖暖手。”这几天天气好,也就没有生炭火。

三郎摇着头,抽回了手。“不用,大嫂我练会字,整个人就热乎了。”

“嗳。”季歌应着,拨了拨灯芯,屋里又敞亮了几分。“练会字,就歇歇手,再温会书,泡个脚,回屋睡觉。”这孩子嘴里应的好好,回头冷不丁的又心事重重,说多了,也怕烦着他,还不如平时多多顾看着。

“知道了大嫂。”对上大嫂柔和的眸子,三郎又说道。“我写三篇字,再看会书,就去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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