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谦桦先是注意到那个女孩是用左手拿东西然后用左手抱着的,等女孩站起来,转了一个身,林谦桦才把人认出来。
好巧,是林七七的那个朋友,简桑榆。
两人昨天才见过面。
“简小姐,好巧。”简桑榆已经朝着他看过来了,既然已经看见了,林谦桦便走了过去礼貌的打了声招呼,关心了句,“手怎么样了?”
“还好,就是一时间还老没习惯,总喜欢用右手拿东西。”简桑榆嘻嘻一笑。
林谦桦勾起唇角,他注意到了,她刚才确实伸了一下右手,然后嗷的叫了一声缩回去换了左手。
”好巧,林先生也来逛超市啊?一个人啊?”简桑榆心里想着,林谦桦一定是她见过的人里,最接地气的老板了。
估摸着就连顾沉都不太可能一个人来逛超市。
而且简桑榆注意到林谦桦的购物车里不少是新鲜的菜,讲真,林谦桦买菜的技能能甩顾沉好几百条街了。
“嗯,周末无事,起得早,又住在这附近,所以就来买点菜填充家家里的冰箱。”林谦桦解释,“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在家里自己做饭吃。”
“好习惯啊。”简桑榆由衷的夸了句,“现在生活在这种快节奏的城市里,很少有人还有像林先生这样的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