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颧禾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栽在一个妇人之手!原以为这一切都是太子在背后搞鬼,如今想来,太子在里面也不过是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任颧禾失魂落魄的跌坐在草席上,难以置信中更多的是受打击,自嘲的低喃,“没想到我任颧禾竟然毁于妇人之手,呵呵,最后竟然毁在一个妇道人家的手里啊!争夺了一辈子,精明了一辈子,谨慎了一辈子,最后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宣旨的公公认得进来的人,是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是未来的太子妃娘娘,立即收起傲慢的神情,谄媚的给她行礼,“奴才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安好。”他在宫里活了这么多年,早成了人精,知道再留在这里就该听到那些不该听的了,也不需要主子出手赶的,自个儿识趣的退下去,“公主殿下,奴才还有事,就先告退了。”
说着退出牢门,出门的时候正好与匆匆而来的雷霆王碰上。
“哎哟,你撞死本王咯~”
宣旨的太监在心里呕血,明明是他自个人横冲直撞的,咋还怪他身上来了?可人家是王爷,他是奴才。只得躬身赔礼,“请王爷恕罪,是奴才有眼无珠,走路不长眼,还请王爷大人大量,莫要怪罪才好。”
“哎呀,这点小事,哪用得着赔礼道歉,好了好了,快去吧没事。”呈袭这会儿高兴着呢,就是当面扇他一个耳光,他都会笑着跟你说没事没事。
哈哈,呈袭今儿是专门来看任颧禾的下场滴。嗤——落井下石的这种事他最喜欢。
呈袭忙越过碍事的太监,走进牢房,在一旁搬了个长木条凳,在任颧禾的面前坐下之后,拍了拍凳子的另一半,扬声喊道,“闺女,来,坐!”声音别提有多轻快愉悦了。
他闺女如今是双重身子的人,怎能久站!
等以墨坐下之后,呈袭立即翘起二郎腿,一副不可一世的看着任颧禾,见任颧禾这破烂样儿,高兴惨咯,“哟,这还是左相大人吧?哎哟,看这些个不懂事的奴才,怎么说您老也是当朝丞相,哦不,曾经是当朝丞相,怎么能这么怠慢您?这衣服呢,假腿呢,哎呀,还有这饭,都馊了,怎么能给咱们曾经位高权重的左相大人吃呢。”脚一伸,将还剩大半碗的饭给踢倒,“都坏了,别吃了别吃了。本王跟这里的狱卒还有几分交情,等会儿,本王给他们说一声,让他们给您弄一桌好吃的……”
呈袭笑得那叫一个得瑟,“说起来还得感谢左相大人呢,要不是当初左相大人的功劳,本王又怎么会与这牢房里的狱卒有交情呢。哎呀,又说起来,本王和左相大人还真有缘,当初本王蹲过的牢房,左相大人也进来了。可惜,左相大人没本王的好运,进得来出不去。”
任颧禾这辈子最看不起的人就是呈袭,骄纵自大,目中无人,且胸无点墨,愚蠢之极。如果不是皇上容忍他,如果不是呈以墨在暗中保护他,以他树敌万千的张狂作为,怕是早就死了。他任颧禾从一介寒门子弟高升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相尊位,经历了无数风雨,经历了无数生死。他能在一次次的陷阱中脱身而出,他能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在年谱只手遮天,凭的就是机灵睿智,凭的就是小心谨慎,凭的就是他对皇上的卑微谄媚。可他呈袭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如此愚笨之人却整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大呼小叫,叫他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任颧禾也看开了,对于呈袭的冷嘲热讽,没有丝毫生气的迹象。临死之人哪还有那么多争强好胜之心,倚靠在墙角,双目无神的念叨,“有些人奋斗了大半辈子,为了那点不起眼的钱财,为了那点屁都不是的荣耀,为了那点别人不屑一顾的权位,卖了灵魂丢了尊严;可有些人一生下就位高权重,就荣耀加身,就有挥霍不完的钱财……呵呵,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呈袭可体会不到他的辛酸与不甘,笑眯眯的打击道,“因为有的人上辈子做了好事,所以下辈子投胎道大富大贵之家,享受荣华富贵。而有的人上辈子十恶不赦,所以注定下辈子只能磨难一生。所以说,本王是上辈子做了大好事,这辈子才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而你上辈子一定是奸淫掳掠之辈,所以这辈子就这样了。哦,对了,你这辈子犯的罪可比奸淫掳掠还严重,死人呢,死的人都能堆成山了。呵呵,恐怕你下辈子只能做猪狗咯~”他奇思妙想,“这样吧,你到下面的时候跟阎王爷说一下,就投胎做狗,因为本王家里没养猪,只养了恶犬,你投胎到本王家里来吧,做本王的恶犬,本王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噗——
以墨忍不住的笑出声,她父王损人的功力越来越深厚了,骂人都不带脏字。
任颧禾有气无力的看他一眼,不理他这疯子,目光转向呈以墨,问出他最想不明白的事,“你是如何让蒋王二人背叛我的?”他当初选中这两人,是因为两人贪财且怕死,这样的人最好控制,也最不会背叛他。因为两人也掺入其中,且都拿了不少好处,如果查出来,也是抄家灭族之罪。可没想到的是,他认为最不会背叛他的两人却最先背叛他!
以墨做了个手势,空中蓦然出现两道人影,任颧禾抬眸看去,当看清两人的脸,惊得张大了嘴,“蒋春华?王泽铭?不,不,你不是蒋春华,你也不是王泽铭,他们两个都是普通人,不会武功。”他看向呈以墨,瞬间明白了,“原来在寄来和暗月的蒋王二人早就被你偷换了。你到底是何时换的?”
以墨扬手让两人退下,淡声道,“你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她垂眸整理了下绣袍,“我今日是来感谢你的。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会凭空得了那笔横财。”说罢,也不看他呆愕的神情,起身与呈袭出了牢房。
任颧禾满目惊愕,当体会到她话里的意思,顿时疯狂起来,“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要向皇上禀告,来人啊——”
以墨最后的一句话,让任颧禾死也不甘心,原以为是太子暗中拿了去,没想到竟是那个贱人!凭什么,凭什么?!他为了那些粮食钱财,最后沦落到被抄家灭门,可到最后才晓得,原来是为别人做了嫁衣。不——不!他要告诉皇上,告诉全天下的人,他要让呈以墨那个贱女人给他陪葬!
“来人,我要见皇上,快来人,我要见皇上——”
这时,开饭的时间到了。一个狱卒过来,将饭碗扔到他面前,“快吃吧,吃饱了明天好上路!”
任颧禾趁机拉上狱卒的手,“我要见皇上,我有重要的事见皇上。你快去通报。”
狱卒嗤笑,嘲讽道,“你以为你还是左相大人啊,你看清楚了,你如今是个死囚,皇上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你啰嗦什么!叫你去你就去,如果耽误了大事,小心你的狗命!”任颧禾在朝为官多年,那身官威不怒自威,如今虽然落难,可一个小小的狱卒还是镇压得住。
狱卒被他一恐吓,犹豫了,万一真有大事耽误了,那他小命就完了。
“你你、你等着,我去禀报给狱长大人。”
狱长得了消息,理了理一身官服,然后直往皇宫而去——
可惜他去的不是乾闽帝的御书房,而是太子殿下的东宫。
东宫之中,太子爷在查看着蔡庆呈来的奏折。靴公公躬身进来禀报,“爷,牢里传来消息,说任颧禾想要见皇上。”
太子爷头也不抬,冷声命令道,“想办法让他永远都开不了口。”
“是!”
直到第二日行刑,任颧禾都没见到乾闽帝。
第二日午时,太阳升至正高空,刺目的阳光照得众人睁不开眼。菜市法场上,作恶多端的任家被满门抄斩,前来围观的百姓将法场外三层里三层的围了个水泄不通。午时已到,一声锣鸣,几十颗大大小小的血淋淋人头纷纷落下,所有人头中,只有任颧禾是双目大睁,瞠目欲裂——死不瞑目!
法场旁的一家茶楼中,男子缓缓收回视线,沉静的面容看不出是喜是忧,“一代权臣,一朝重相,最后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悲可叹。”
“三爷,有什么可叹的,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青衣小厮满不在乎的道。
“是啊,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男子漫不经心的视线又穿过重重人群落在早已没了生机的尸首上。目光一转,怔住!
只见人群中,女子披着鎏金垂地的黑衣披风,她静静而立,全身散发着冷酷与沉静。发髻高挽,露出纤美优柔的颈项,从他这方视线看去,只能看到她优美精致的侧脸,虽然看不见全面,可他肯定,她就是那个在寒梅树下让他一见就喜欢的美丽女子。
青衣小厮抬眼看去,也是一愣,显然是认出了,那女子就是被他家主子画入画中的姑娘。他微微蹙眉,当看见真人之后,他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突然,他猛一拍脑袋,惊呼出声,“啊!我想起来了,她就是皇上下旨亲封的太子妃,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
“太、子、妃?”男子出神的低喃,温润的眼眸顿时变得暗潮汹涌,五指缓缓紧握,手中的茶杯应声而碎。
青衣小厮立即反应过来,“爷,你还喜欢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顿时住嘴。
而这句话正巧被刚从门口路过的黑袍女子听入耳里。女子精锐的目光闪烁几下,然后转身躲入了隔壁的房间。
观完斩刑,人群纷纷散去,以墨和呈袭也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刚回府,元朗就匆匆来报,“王爷,不好了不好了,您的狗下小狗崽了。”
咦?呈袭大惊,“怎么会下小狗崽,不是还没怀上吗?”
“王爷,早怀上了。就是那条叫‘墨墨’的母恶犬,你刚回府它就下崽了,下的还是一条公仔。”
‘墨墨’?以墨顿时满头黑线,另外几只不会叫什么‘以以’,‘呈呈’之类的吧?
呈袭恍然想起,“哦~就是那条啊,难怪最近几个月的肚子那么大,本王还以为她吃得多呢。”
这时老管家将小狗崽放进一个篮子里给呈袭提来,老脸笑成菊花样儿,“王爷,王爷,你看这小狗崽多可爱,都还没睁眼呢。”
呈袭好奇的往篮子里望一眼,脑子里顿时想起任颧禾,张嘴就道,“就叫任任吧。”说完笑眯眯的看向以墨,“昨儿我才跟那老家伙说让他下去的时候跟阎王爷说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说了。哎哟,任任啊,你放心,本王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然后抱着他的小心肝儿走了,临走时,那笑容看得以墨有些寒颤。
元朗满眼疑惑,王爷再说什么呢,怎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以墨看着她父王渐渐远去的身影,顿时眯起眼,看向元朗,咬牙问道,“其他几条狗叫什么?”
“叫……”元朗立即反应过来,挠着脑袋嘿嘿干笑两声,然后转身就跑,“哎呀,属下还有要事要办,就先告辞了。”
以墨也不拦他,转而将凶戾的视线转向老管家。
老管家双股颤颤的扒拉着门框,一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遇到凶神恶煞的强盗时誓死捍卫自己清白’水盈盈摸样,看得以墨头都大了。不想再问,毅然转身走了。
见她的身影消失在游廊尽头,老管家再也坚持不住,顺着门框滑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景,不由一阵后怕,万一遇到小姐心情不好,他肯定会被她一掌拍死。可如果要是告诉她真话,那他肯定会被她断手断脚的折磨至死。两种死法,他更愿意选择前者。
以墨回了院子,将披风交给花舞。青龙立在一旁,“主子,魏疯来了,可要见他?”
以墨在金盆中洗了手,接过花舞递上来的毛巾,“带他去苍鹰山庄,我一会儿就过去。”
“属下遵命。”
今日天气炎日,出门流了些汗液,风一吹,衣服黏在身上怪不舒服,“花舞,准备热水。”
“是!”
她洗完澡换了身衣裙才坐上马车去了苍鹰山庄。
山庄门口,张月鹿翘首谨望,当看到由远驶近的马车,瞬间展现出比花儿还灿烂的笑容。飞身迎上去,“主子,您终于来了~”撩开车帘,伸手接她下来。
以墨将手伸给她,借着他的力道小心翼翼的下马车,不是她矫揉造作,而是肚子里的这坨实在太金贵。前几日不过就是想松松筋骨,在院子里舞了剑,然后肚子里的东西就开始抗议,还得她如今又得吃安胎药。
张月鹿扶着她进府,在她耳边低语着,“主子,你身后跟着尾巴,可要属下去解决了?”
以以墨的功力自然知道有人一路尾随在她身后,摇了摇头,“那是东宫的暗卫,别管他。”
“哦!”
……
山庄大厅里,魏疯老老实实的坐在木椅上等候着。他面上虽然平静无波,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终于要见着那个出手搬到左相的女子了吗?起初得知对方是女子时,心中有诧异有震惊,简直是难以置信,就像一场梦一样。当任颧禾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他才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你就是魏疯?”
突然,一道清越冷冽的声音遥遥传来,不似寻常女子那般软糯娇媚,可也不似男子那种粗狂沙哑。落在耳里似一汪清泉甘霖流过心田,直叫人浑身都舒畅。魏疯抬头,刹那间好似看到了天上的太阳,尊贵,耀眼,傲然!浑身散发的光芒也如太阳一般温暖,温和的光芒,明丽的霞光,落在心间,顿生涟漪。魏疯垂下眸,满满呼吸着,轻轻抚平因为刚才那一眼而砰然跳动的心。
“是。我就是魏疯。”他站起身,平静的与她对视,身上那股书生傲然之气不减丝毫,就如那日站在金銮殿上一般。在众位大儒国手之中,他依然自信满满,依旧意气风发,不因自己的身份低人一等而自卑怯弱,不因对方身份高贵而滋生谄媚奉承之心。